(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遵紀守法。
(二)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勤奮敬業,勇于創新,樂于奉獻,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
(六)身體健康。
(七)應屆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并獲得相應學位。省內服務基層項目和省內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先進工作者、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和貧困偏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