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聘的有關要求,服從市和區縣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終身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