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三水英才”計劃,吸引和儲備優秀黨政青年人才,進一步改善姜堰區黨政干部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部分高校公開選聘一批優秀高校應屆畢業生。
一、選聘對象及數量
部分高校(附件1)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姜堰生源應屆畢業生、部分高校(附件2)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姜堰生源應屆畢業生。有志到姜堰工作的部分高校(附件1、2)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姜堰生源應屆畢業生也可參加選聘。
2016年計劃選聘20名,原則上資格復審入圍與選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聘人數。
二、選聘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志愿到基層鍛煉,有一定的組織協調、綜合分析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3.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4.年齡: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6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9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2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選聘對象主要著眼于姜堰經濟發展的需要,重點為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經濟貿易、金融等專業人才。
三、選聘程序
1.公開報名
考生將報名材料(掃描文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姜堰區選聘黨政青年人才專用郵箱tzjyqnrc@163.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報名材料包括《2016年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選聘黨政青年人才報名表》(附件3)、身份證、學生證、戶籍證明、《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相關表彰獎勵、任職文件等。
2.資格初審
對照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對報名人員基本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根據初審結果確定面試人選名單。
3.資格復審及面試
考生須按通知規定時間,持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到姜堰區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準考證,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根據面試成績,按與選聘人數1:1.5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對來姜堰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統一安排食宿,并給予一定的交通補助。)
4.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根據面試成績按與選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則采用量化積分的方式,優先選聘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學生干部、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研究生學歷者。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進行,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5.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姜堰黨建網予以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的,與擬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后,憑本人就業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到姜堰區委組織部辦理聘用手續。
四、培養管理
1.選聘人員編制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2.選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安排到姜堰區鎮(街道、園區)實踐鍛煉,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掛靠姜堰區委組織部青年干部培訓中心。
3.選聘人員試用期滿后,由區委組織部會同實踐鍛煉單位對其進行綜合考核,并根據個人專業特長及崗位適應情況,安排到相應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將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轉到新單位。
4.選聘人員由區人才辦參照泰州市、姜堰區“人才強企”政策標準統一發放“購房券”和生活補貼,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1)“購房券”:博士研究生10萬元,碩士研究生6萬元,本科生5萬元;
(2)生活補貼:博士研究生2萬元/年,碩士研究生1萬元/年,本科生0.5萬元/年,連續發放3年。
5.選聘人員由姜堰區委組織部、姜堰區人才工作辦公室跟蹤管理,納入鄉科級后備干部隊伍重點培養。
五、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六、本簡章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泰州市姜堰區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869158、0523-88869159;
QQ工作群:214458593。
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姜堰區人才工作辦公室
2016年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