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現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派遣制檢察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自愿從事檢察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文化知識、專業知識;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樂于奉獻,遵紀守法、團結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較強的工作協調能力,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崗位要求
派遣制檢察輔助人員是指從事與檢察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的派遣制人員。
(1)在檢察官的領導下,承擔會議記錄、人員接待引導、公開信息的查詢、法律文書登記接收等有關工作;
(2)有關文書謄寫、打印、校對、內部文書送達、登記等工作;
(3)信息數據的錄入和卷宗裝訂工作;
(4)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宜從事檢察輔助工作的。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人民檢察院(新北區河海中路91號)。
3.聯系部門:政治處(206室),聯系電話:85118326。
4.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須本人到場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填寫好的《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人民檢察院派遣制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由本院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報名結束后三個工作日見網上通知(常州人事考試網http://czpta.gov.cn)。
三、考試
本次考試方式為綜合測試,由本院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側重于工作能力方面的測試。測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四、體檢和政審
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政法機關錄用公務員的相關標準進行政審。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公示與錄用
經考察政審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常州人事考試網(http://czpta.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統一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者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并解除合同。
被錄用人員待遇按照新北區政府派遣制輔助人員標準確定。
七、紀律與監督
嚴肅招錄工作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監督電話:85118317 (監察室)
咨詢電話:85118326 (政治處)
八、本簡章由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