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安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綱要
一、考核目標
本測試考核綱要依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基本內容和要求,結合我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教學實際制定,以測試考生的職業適應性,評判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傾向,發現考生在專業學習中的發展潛質。
二、考核時間:5分鐘
三、考核分值:100分
四、考核內容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質:思想素質、道德素質、法紀意識等。
2. 科學人文素質:語言理解與表達、文史知識、科技常識等。
3. 心理健康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安全意識等。
4. 專業認知能力:對所報考專業初步的認識。
五、考核方式
面試
六、相關要求
1. 儀表形象。要求考生穿著整齊、得體;言行舉止有禮貌;陽光有朝氣。
2. 分析理解能力。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語言文字功底,有快速閱讀能力、文字理解能力、歸納觀點能力。
3. 語言表達能力。要求考生口齒清晰、語言簡潔;表達有條理、邏輯性強;用詞準確、恰當,具有說服力。
4. 臨場應變能力。要求考生正確理解題意,準確回答問題;對考題能及時判斷并能迅速做出應對措施。
七、考核組織形式
考生持準考證在候考區等待,按照準考證號依次由考核引導員帶至考場進行測試,測試結束后離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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