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進一步探索選拔優秀人才的新途徑,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號)文件精神,為確保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規律,探索高職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學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和優秀學生選拔途徑,探索有利于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實施的導向制度。
(二)指導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
2、遵循“公開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原則;
3、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原則;
4、堅持行政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
二、組織工作
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廳直接領導和指導下進行,學院成立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書記、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教學、紀檢監察的院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宣傳組、錄取組、命題考務組、網絡技術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財務組、紀律監察組共8個工作組,確保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招生對象
具有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號的考生,具體類別如下:
第一類:文理科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
第二類: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
四、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專業及計劃向教育廳申報,計劃納入學院2016年普通招生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層次 | 計劃數 | 備注 | ||
計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職 | |||||
合計 | 2500 | 2440 | 60 | ||||
1 | 應用電子技術 | 3 | 專科 | 120 | 120 | 理科 | |
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文科 | |
3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文科 | |
4 | 通信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5 | 市政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6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7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120 | 120 | 理科 | |
8 | 應用化工技術 | 3 | 專科 | 120 | 120 | 理科 | |
9 | 環境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10 | 水利水電工程管理 | 3 | 專科 | 60 | 60 | 文科 | |
11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文科 | |
12 | 建筑鋼結構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13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14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專科 | 120 | 60 | 60 | 理科 |
15 | 測繪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16 |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120 | 120 | 理科 | |
17 |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18 | 工程測量技術 | 3 | 專科 | 120 | 120 | 理科 | |
19 | 電子商務 | 3 | 專科 | 120 | 120 | 文科 | |
20 | 經濟信息管理 | 3 | 專科 | 120 | 120 | 文科 | |
21 | 物業管理 | 3 | 專科 | 120 | 120 | 文科 | |
22 | 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23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24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 | 專科 | 100 | 100 | 理科 | |
25 | 供用電技術 | 3 | 專科 | 120 | 120 | 理科 | |
26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27 | 數控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28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
29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3 | 專科 | 120 | 120 | 文科 | |
30 | 工程機械運用技術 | 3 | 專科 | 60 | 60 | 理科 |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時段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須填報院校志愿,可選報多所院校。
六、考試
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評價方式。
1、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
“文化素質”考試由安徽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采取合卷筆試的方法進行考試。
獲得學院測試資格者,普通高中考生參加招生院校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學校考生參加招生院校的職業技能測試。
2、測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備注 |
文化素質考試 | 3月20日上午 9:00—11:30 | 語文、數學、英語合卷;考點設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地 |
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 | 4月10上午9:00—11:30 | 考點設在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
3、考試地點
“文化素質”考試考點設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地;
“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考點設在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內。
4、考試組織
“文化素質考試”考場由省考試院統一編排,考試由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由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七、測試資格公布
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安徽省考試院公布的文化素質合格線,按不超過學院分類考試招生計劃1:1.5比例確定參加學院測試名單,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校園網上公布。
獲得學院測試資格的考生4月9日攜帶如下材料到校交驗并領取學院測試準考證:
(一)考生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2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寫上姓名、高考考生號);
(三)應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需攜帶學校開具應屆畢業生證明;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農民工、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復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測試費120元;
(五)領取《2016年分類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準考證》或《2016年分類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準考證》。
八、測試時間
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測試地點: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九、測試方式及內容
分類考試考核按報考類別分別進行。
(一)第一類文理科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
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參加我院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1、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式:
職業適應性測試在安徽省教育廳的指導下,由學院負責組織筆試方式測試。
2、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
職業適應性測試:文科測試語文和一般性常識;理科測試數學和一般性常識。一般性常識測試內容含職業適應性傾向、社會時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質、文化素養、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思維以及特長等。
3、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為150分。
(二)第二類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采取職業技能測試方式。
1、職業技能測試方式:
職業技能測試在安徽省教育廳的指導下,由學院負責組織筆試方式測試。
2、職業技能測試內容:
職業技能測試按報考的專業測試,內容含專業的基本知識、專業素養和專業技能、思想品德、身心素質、文化素養、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思維以及特長等。
3、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50分。
十、招生錄取
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依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一)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遵循“公開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堅持行政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堅持按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原則;根據學院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學院分類考試招生計劃1:1比例劃定學院測試合格線。
第一類文理科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按“文化素質”考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服從志愿錄取,沒有服從志愿,按退檔處理;考生文化素質成績相同者,以學院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第二類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按學院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
(二)分類考試工作嚴格按《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體檢要求:參加2016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
(四)分類考試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陽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績、預錄取名單公示時間: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2016年4月25日前將預錄取名單報安徽省教育考試院。
(五)考生確認
1、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同時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2、已被我院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3、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4、被我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5、錄取結果于2016年5月15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5月15日后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一、時間安排
(一)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分類考試招生方案并上報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啟動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二)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須填報院校志愿,可選報多所院校。
(三)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文化素質考試”考試。
(四)2016年3月30日前在校園網上公布參加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考生名單,考生可登錄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網址:www.ahsdxy.ah.edu.cn)查詢。
(五)2016年4月7日前完成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的準備工作。
(六)2016年4月9日參加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考生領取準考證并交納職業適應性測試費。
(七)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測試地點: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八)預錄取名單公示時間: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
(九)考生登陸高考報名網站確認時間: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十)錄取結果于2016年5月15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十一)2016年5月15日后開始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十二、監督機制
(一)為保證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監察審計處長為組長的分類考試招生紀律監察組,負責對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質詢和檢查,保證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考生的正當權益,查處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二)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對違反招生政策規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1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招委
〔2015〕1號)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十三、本方案由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