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15〕25號)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6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副校長及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學生處、教務處、財務處、紀委、黨委宣傳部、各系主要負責人為組員。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單招工作的全面領導、統籌研究、協調部署等事宜。領導小組下設單獨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負責單獨招生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單獨招生辦公室
單獨招生辦公室下設考務組、命題組、閱卷組、招生錄取組、紀檢監察組、宣傳咨詢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
1.考務組
責任部門:教務處
主要職責:考務用品的準備,確定監考人員及監考人員的培訓,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的安排組織工作,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
2.命題組
責任部門:教務處
負責文化考試試題和職業技能考試試題的命題和印制,制定科學合理的答卷評判標準。
3.閱卷組
責任部門:教務處
負責組織實施評卷及成績的登統工作。
4. 招生錄取組
責任部門:學生處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招生簡章、實施方案及相關規章制度;負責解答考生的有關問題;負責組織開展錄取工作;負責考生單考單招成績及單招錄取結果的網上公布;負責寄發錄取通知書等。
5. 紀檢監察組
責任部門:紀委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保證考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6. 宣傳咨詢組
責任部門:黨委宣傳部、學生處、各系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實施招生宣傳計劃;負責報紙、網絡、咨詢會等各種對外媒體渠道的宣傳報道;為考生及家長提供單招咨詢服務。
7. 后勤保障組
責任部門:后勤管理處、教務處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錄取期間供電正常;負責保障單招期間網絡運行的安全與穩定及有關單招網絡技術問題的處理。
8.安全保衛組
責任部門:安全穩定處、教務處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轉遞、保管安全;負責考試期間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保障;負責校內外車輛調度。
三、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參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類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三)體檢合格標準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報考辦法、繳費及準考證的發放
(一)填報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10時至14日10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報考方式: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進行填報。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單招規定和我校單招簡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
(三)聯考單招專業繳費及準考證發放
已完成在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我校聯考單招志愿的考生,其繳費及準考證發放安排請按照其報考專業所屬聯考大類牽頭院校實施方案執行。
(四)單考單招專業繳費及準考證發放
1、繳費
已完成在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我校單考單招志愿的考生須在2016年4月7日12:00前通過當地各商業銀行營業網點以電匯方式(最好用隨時到帳的電匯支付方式)匯款繳納考試費人民幣150元到我校指定農業銀行賬戶,務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欄中注明“單招考試費:考生號(14位)”信息,并保存好匯款憑單。
賬戶信息如下:
收款單位: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
開 戶 行:農行滄州市西環支行
賬 號:50603001040012386
2、準考證領取
已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志愿并向我校足額繳付考試費的考生于2016年4月8日8:00至16:00持由高考報名點打印的《報考證》、身份證、匯款憑單到我校學生處(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B302室)領取準考證和繳費收據。準考證打印后概不退款。
3、考試要求
考生于考試當天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所需考試用品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五、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聯考單招
報考我校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監理、市政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見土木建筑大類聯考牽頭院校邢臺職業技術學院的實施方案。
報考我校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見裝備制造大類聯考牽頭院校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實施方案。
報考我校道路橋梁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見交通運輸大類聯考牽頭院校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實施方案。
報考我校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通信技術專業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見電子信息大類聯考牽頭院校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的實施方案。
報考我校會計、國際商務、市場營銷、物流管理專業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見財經商貿大類聯考牽頭院校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實施方案。
(二) 單考單招
單考單招專業的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校組織實施。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1、單考單招專業
巖土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供用電技術、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商務英語。
2、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相關院校的專家和行業企業專家組成命題組,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全封閉式命題。
(2)命題依據:文化知識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3)命題過程管理:命制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試卷的印刷、運輸、保管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安全保密實施細則》執行。
3、考試
嚴格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細則》和《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考務工作辦法》執行。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對工作人員違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1)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 科 目 | 分值 | 備 注 | |
4月9日 | 09:30-12:00 | 文化考試 | 360 | 筆試 |
14:30-17:00 | 職業技能考試 | 390 | 面試 |
(2)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
①文化考試
a.中職(中專、技校、職教中心)考生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張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命題內容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考試時間150分鐘。
b.普通高中生(含非對口其他類考生)
普通高中生(含非對口其他類考生),其文化考試可以免試,成績采用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文化考試成績(考生需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項)。
對應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學考成績等級證書由考生提供,由招生辦公室上報省中考中心審核,以省中考中心審定結果為準。
如普通高中考生(含非對口其他類考生)不認同或沒有學業水平考試,需參加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計入總分。
②職業技能考試
與報考專業對口的對口類考生可使用對口專業技能成績,不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考生需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對口技能考試成績”項)。
普通高中生、跨專業類報考的對口考生需參加職業技能考試,總分390分。職業技能考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適應能力、專業潛質、專業認知和道德修養等。
4、評卷
由學校組織教師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答卷評閱管理辦法》進行,采取封閉式評卷方式。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5、成績查詢與復核
考試成績在2016年4月12日12:00在學校單獨考試招生網站(網頁版:http://dz.hbgz.edu.cn、手機版 http://mdz.hbgz.edu.cn)開通查詢,并接受考生電話查詢。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學校將依據《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成績復核辦法》執行。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進入預錄取階段的考生,按“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根據投檔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總分相同時,文化素質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素質成績相同時,按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
3.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考試有一項缺考者不予錄取(免試及使用折算成績的考生除外)。
4.我校不參加二志愿征集。
5.通過單獨招生進入學校的考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
(二)時間安排
根據冀教考普〔2015〕30號文件要求,4月17日至23日進行單招錄取及錄審備案工作,4月25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試院領取新生錄取名冊,上報免試考生錄取庫及錄取名單,5月15日前向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畢業生待遇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統一注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
2.修業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教育部網上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我校免試錄取,具體要求如下:
1、報考聯考單招專業免試考生
符合上述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于3月17日至18日,向承辦院校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加蓋所在學校或單位公章的證明信。經單獨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免試入學考生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然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
2、報考單考單招專業免試考生
符合上述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須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關證件向我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的免試名單在我校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然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免試考生成績按750分計算,錄取備案時報省教育考試院。
免試入學考生優先錄取,招生計劃不單列。
八、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的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確定目標。
3.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4. 選派政策性強、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原則性強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5. 加強對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杜絕違紀事件發生。
6. 根據《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考務工作辦法》制定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及時處理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突發性事件。
十、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辦
地 址:河北省滄州市重慶路一號
郵政編碼:061001
聯系電話:0317-2198082 2198080 7587122 7587123 7587125
網 址:http://dz.hbgz.edu.cn (網頁版)
http://mdz.hbgz.edu.cn (手機版)
咨詢QQ:1599167839
E-mail:hbgzzsb@126.com 聯系人:楊老師
十一、咨詢事宜
學校招生信息網設有“單獨招生”、“辦公電話”、“在線答疑”等欄目,介紹學校及專業情況。
有關招錄政策、工作流程、參考分數等問題可咨詢學生處0317- 2198082 2198080 7587122 7587123 7587125 。
有關專業定位、課程設置、畢業去向等問題可咨詢有關專業所在系。
專業 | 咨詢電話 | 所在系 |
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測量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 | 0317-2198300 | 水利工程系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巖土工程技術 | 0317-2198501 | 交通工程系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監理 | 0317-2198370 | 土木工程系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通信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0317-2198530 | 電氣自動化系 |
供用電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0317-2198330 | 電力工程系 |
會計國際商務市場營銷物流管理商務英語 | 0317-2198600 | 經濟貿易系 |
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0317-2198570 | 計算機系 |
(因學校電話線路調整,以上各系電話如有變動會及時發布在河北工專單招網:http://dz.hbgz.edu.cn,請及時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