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處,區機關各部門,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16年鄉鎮領導班子換屆準備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拓寬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選拔視野和渠道,改善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結構,市委組織部將于近期結合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工作,面向全市選拔一批優秀事業編制干部、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以下簡稱“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選拔優秀事業編制干部、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的通知》(洪組通〔2016〕6號)有關精神,結合開發區實際,現將我區選拔“三類人員”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事業編制干部:原則上為我區鎮(處)事業編制干部,鼓勵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副科級事業編制干部參與選拔。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和由大學生村官轉為事業編制人員。
村(社區)干部:全區所轄村(社區)干部。
大學生村官:曾選聘到我市所轄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
二、選拔數量
根據市組有關要求,原則上從我區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1名“三類人員”進蛟橋鎮領導班子,不跨區選拔。由于我區只有一個鄉鎮,選拔職位無法全面覆蓋“三類人員”范圍,如“三類人員”符合條件人數有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實際情況,選拔工作將由市委組織部安排,與其他縣區統籌進行“捆綁式”選拔。凡是納入“捆綁式”選拔的報名人員,如經選拔后我區報考的人員最終成為任職人選,將安排進入管理處領導班子。
三、選拔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熟悉基層、身體健康。
(二)報名資格
1、事業編制干部:
(1)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個人或所負責部門、單位獲市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具備國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經設區市以上人事部門備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是經組織人事部門公開考錄(招聘)或國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員;
(4)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滿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外縣區調入或由專業技術崗位轉為管理崗位的事業編制人員,須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職);
(5)在中層(或比照)管理崗位以上工作滿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2、村(社區)干部
(1)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個人或所在村(社區)獲市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的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3)在現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上連續任職滿5年(2011年2月底之前任職);或任村(社區)主任和黨組織書記累計滿7年(2009年2月底之前任職),目前仍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上;或在現村(社區)主任崗位上連續任職滿9年(2007年2月底之前任職)的。
3、大學生村官:
(1)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工作年限滿4年(2012年2月前參加工作;任村官前可以認定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計算);
(3)服務滿一個任期以上且考核合格,含已轉為我區事業編制或考錄為我區公務員的大學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拔:
1、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處于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本人曾受過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違規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
5、有其他影響使用的規定情形的。
四、選拔方法和程序
選拔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部署,按照“一推兩考一差額”的方式進行。“一推”,即基層黨組織推薦;“兩考”,即考試(筆試、面試)和實績考察;“一差額”,即按“N+1”形式由區工委會差額票決。整個選拔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具體選拔程序和步驟如下:
(一)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
1、個人報名。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人員按照自愿、誠信的原則,攜帶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單位報名,不得跨縣區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3日。報名時,須如實、準確填寫《南昌市選拔“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交5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2、組織推薦。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并填寫組織推薦意見,統一匯總上報至區組織人社部。對同一單位符合報名人數較多的,單位黨組織可擇優推薦。對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主任期間所在村(社區)出現群體性事件并負有主要責任,或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期間所在村(社區)黨組織被定為軟弱渙散黨組織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薦。
3、資格復審。由區組織人社部負責并填寫審核意見。復審后,將符合選拔資格條件人員的信息進行匯總,并填寫《南昌市選拔“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名情況匯總表》(附件2),連同《南昌市選拔“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含電子版),于2016年2月5日之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擬選拔職位數量比例不足6:1時,由市委組織部將相關選拔職位的報名人員,納入“捆綁式”選拔。
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的全過程。
(二)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由我區具體負責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設加分項目,個人獲得國家、省、市綜合性表彰獎勵的分別加10、6、3分,按最高級別表彰獎勵加分,只記一次。筆試主要測試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由我區具體負責實施,根據筆試成績(考試分數+表彰獎勵加分)排名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5:1面試比例確定選拔職位面試入闈人選(如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試入闈人選確定后,即區紀檢、計生、綜治等部門意見,存在影響任職情形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下一位入闈人選征求意見。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創新應變能力、責任心和崗位匹配性等。
筆試、面試考試工作于2016年2月下旬——3月上旬進行。
(四)確定考察對象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應試者總成績,并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前3名列為考察對象。
“捆綁式”職位考察入闈人選的確定,則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選拔職位數量“N+1”的比例確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組織人社部負責組織實施(其中,“捆綁式”職位選拔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牽頭,聯合考察入闈人選所在縣區組織部門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具體表現,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崗位匹配性。
考察過程中,須認真審核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對檔案存在惡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進入考察程序后,如發現考察對象存在影響任職情形經查核情況屬實的,取消其考察資格,且不再遞補。
(六)研究決定
經綜合考試、實績考察等情況分析研判,經區書記會、工委會研究后,提出2名差額票決人選(“捆綁式”選拔職位除外),提交區工委會票決,產生擬任人選,并報市委組織部審核。
“捆綁式”選拔職位由考察組根據考察結果直接產生最終入闈人選,如入圍的為我區人選,由區工委會研究任職。
(七)公示和任用
對確定的擬任人選在我區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收到的信訪反映,經查核屬實的,取消任職資格,且不再遞補。
對公示不影響任職的擬任人選,須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規定參加鄉鎮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在鄉鎮換屆選舉中當選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任職手續;在選舉中落選的,回原單位工作。正式任職后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
“捆綁式”選拔職位產生的任職人選,原則上按照屬地安排進入管理處領導班子。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選拔工作,把它作為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區成立以區組織人社部部長為組長的工作機構,對這次選拔工作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有序進行。
(二)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按規定適時公開、公示選拔工作的有關情況,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對選拔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確保選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鼓勵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人員踴躍報名,同時對不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人員,要做好政策解釋說明工作,確保思想穩定、隊伍穩定、工作穩定。對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研究,穩妥處理,確保選拔工作圓滿完成。
中共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
2016年2月3日
附件:
1、《南昌市選拔“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名登記表》
2、《南昌市選拔“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名情況匯總表》
3、《南昌市選拔“三類人員”擔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任用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