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縣關于2016年教育教學
能力測評工作安排的通知
為拓寬教師來源渠道和非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渠道,特別是為廣大應屆畢業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創造條件,滿足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現將我縣2016年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評對象
今年將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下列人員:
1、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的人員;
2、未參加過教學實習或實習類別不符合要求(指實習的學段、學科與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不一致、實習單位及專長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的人員。
二、測評報名
按屬地管理原則,申請人員在戶籍或學校所在地的縣區教育局人事科(股)自愿報名;
報名時間:3月14—18日。
三、組織測評
按照《云南省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將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報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測評時間擬定于4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講課用教材、講課內容、方式、要求、如何備課和準備等細節也將一并通知。
四、注意事項
1、收費標準按照《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3]96號)規定執行,即: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費每人次180元,,報名時交付。
2、報名時攜帶好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講課測評時攜帶好本人身份證原件。
3、申報科目須與所學專業相同、相近。
4、報名后請留意元江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元江縣教育局公告欄),并保證電話暢通,以便聯系。
5、測評成績將于測評工作全部結束后,在縣區教育網站上公布,合格人員到報名地點領取成績通知單。
6、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評的成績兩年內有效。
7、測評合格人員及符合要求的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待教育部認定系統開放后,即可報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認定報名方式、認定時間及相關工作安排詳見稍后發布的2016年元江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元江縣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