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三轉”改革,切實加強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按照《關于印發<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鄂組發[2014]9號)文件精神,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巴東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5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報考范圍為縣內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含省委組織部選調生)。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縣內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其中鄉鎮須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6年2月29日;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到2016年2月29日;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中共黨員;
8、身體健康;
9、符合遴選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工作崗位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3 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聘用股(信陵鎮巫峽路19號511室)。
(三)報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并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查后進行報名(《報名表》見公告附件)。報考者攜帶《報名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三張1寸登記照到縣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聘用股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選調生需由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審定后進行報名)。
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即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面試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參加面試人數按遴選職位數3: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察局、縣人社局集體研究后確定是否降低比例和調整遴選計劃。降低比例和調整遴選計劃須進行網上公告。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2016年3月20 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于2016年3 月19日下午2:30-5:30(星期六)到縣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聘用股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4、閱卷工作??h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閱卷工作。
5、成績查詢。筆試考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可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二)面試
1、面試公告。筆試結束后,報考者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看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由縣紀委監察局分別對相關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務員身份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和復審時主動放棄人員,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4、面試組織。面試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對面試工作進行指導。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公開遴選采取等額考察的辦法??疾鞂ο蟾鶕荚嚲C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遴選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并列的,優先錄用筆試成績高的。考察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考察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疾煲獔猿值虏偶鎮洹⒁缘聻橄?、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炜梢圆扇€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法進行,也可以采取德的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方法。
(二)體檢
體檢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若因體檢出現缺額的,依綜合成績進行遞補。
六、公示、試用、辦理相關手續
縣紀委監察局根據遴選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召開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進入試用期人選,同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本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將進入試用期人員名單在縣黨建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相關人員進入遴選試用期;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試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縣紀委監察局對相關遴選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動,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咨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0718-4334389
縣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聘用股 0718-4333315
縣紀委組織部 0718-4333809
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