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下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拓寬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繼續學習通道,搭建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立交橋,學院決定2016年繼續開展 “中等職業教育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工作,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直升專”招生計劃和專業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其中: | ||
漢語言 | 民考漢 | 民語言 | ||
合計 | 30 | 18 | 3 | 9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7 | 5 | 1 | 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6 | 4 | 2 | |
汽車電子技術 | 8 | 4 | 1 | 3 |
物流管理 | 9 | 5 | 1 | 3 |
二、報名條件及報名程序
(一) 招生對象: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自治區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條件:
1.中等職業教育在讀期間的所有課程合格,達到所在學校及專業的畢業要求。所有考試科目平均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前20%以內(可不含最后一學期成績),如果個別學生書面聲明放棄報考,可順次遞補。
2. 原則上非計算機專業學生要取得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一級以上等級證書(含一級);計算機專業的學生要取得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二級以上等級證書(含二級)。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7日—3月20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址: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4.學校初審:由推薦學校負責審核畢業生推薦材料,經初審合格的學生,需在申請人班級及校園內醒目位置和校園網上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各推薦學校校長要親自對本校報名學生的申請材料把關并簽字蓋章。并于3月25日前,由推薦學校將審核合格的畢業生推薦材料報送我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5.報名申請材料:
(1)中等職業教育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申請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兩份(雙面);
(3)考生戶籍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4)個人近期1寸藍底免冠照片1張(照片背面寫上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5)本人《***學校畢業生成績表》的復印件(需加蓋學校公章);
(6)學校政審證明(校外考生);
(7)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三、考試安排
“直升專”選拔工作根據專業需要制定考試辦法,對考生的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察。命題、考試與評卷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由我院組織實施并完成。考試采取面試的方法,總成績=中職期間所有成績的平均分40%+面試60%,試卷命題由學院聘請專家成立專家組,專家集體評分確定成績。
1.考試時間:2016年4月9日-10日
2.考試地點: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永順街478號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詳見網上通知)。
3.考試要求: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優惠政策
1.在校期間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優秀獎獲得者或自治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一、二等獎獲得者,可免試入學。
2.對于獲得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職業技能大賽其他自治區級獎項的學生,在達到基本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可優先錄取。
3.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申請就讀專業與獲獎項目(或中職就讀專業)相對應或相近的學生。
五、錄取辦法和要求
1、參加我院“直升專”考試的考生,中職期間所有成績的平均分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總分相同情況下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錄取時間:4月13日-4月15日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要求。
5、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根據考生總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我院網站首頁公布。
6、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機構審核公示后確定的擬錄取名單,4月16日前上報自治區招生辦公室。
7、錄取通知書發放: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審批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組織管理及相關待遇
1.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對學生進行統一管理,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請轉學、調整專業。
2.被錄取的學生,其畢業證書等相關待遇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3.學費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統一標準收取,獎、助學金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統一標準評定發放。
七、工作要求
1.各推薦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2.我院紀檢監察部門,將充分介入整個招生過程,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及時糾正和嚴厲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3.在工作中出現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