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卷面總分均為100分,均設60分合格線),由市人社局和市外辦共同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崗位必備的專業知識。
(二)筆試內容為崗位必備的專業知識測試。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所報崗位語種的口語水平測試。
(三)按照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最后總成績。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