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 略
二、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名單 略
三、面試小組
專業面試分為5組進行。
總協調:張偉
四、復試工作細則
(一)復試由筆試和專業綜合面試組成。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其中復試專業課100分,專業綜合面試140分。
(二)復試專業課筆試(100分)
考試時間:3月19日下午14:30~16:30
考試地點:南校區中樓118、119,具體地點待通知
復試筆試科目(考生任選一門):
F1301無機材料物理與化學
F1302金屬學原理
F1303高分子化學
F1304材料物理基礎
F1305金屬塑性成形原理
(三)專業綜合面試
面試前隨機抽取名單確定面試順序和復試小組。
面試總分分值140分,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20分用于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和獲獎證書、論文等);8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實驗技能、本科畢業論文的研究內容及碩士階段準備做的工作,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主學習能力、協作精神和心理素質以及文化素養、舉止和表達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綜合面試時間地點:
請于3月20日上午8點到材料學院207辦公室抽簽,確定面試分組及順序。
綜合面試時間:3月20日上午8:30開始。
綜合面試地點:第一組:材料學院二樓會議室(224#)
第二組:材料學院三樓會議室(324#)
第三組:材料學院四樓會議室(424#)
第四組:材料學院五樓會議室(524#)
第五組:材料學院六樓會議室(624#)
5、考生復試分組情況:面試前隨機抽取名單確定考生參加面試的順序。
五、面試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實施方案
(一)專業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80分)
包括面試中抽題問答和隨機問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實驗技能、本科畢業論文的研究內容及碩士階段準備做的工作,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主學習能力、協作精神和心理素質以及文化素養、舉止和表達能力。
(二)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滿分4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在大學階段學習情況與成績等,如獲獎、發表學術論文,通過六級情況等。
(三)外語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滿分2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聽力、口語能力、專業外語詞匯的掌握情況、外文文獻的閱讀和寫作能力等。
六、擬錄取辦法
學院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擬錄取情況如下表所示: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數 | 推免生人數 | 公開招考擬錄取人數 |
080500 材料科學與工程 | 50 | 10 | 40 |
085204 材料工程 | 42 | 1 | 41 |
初試加復試總分之和,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復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初試總分高者,名次優先;在復試總分和初試總分都相同的情況下,英語分高者,名次優先;在前三者總分都相同的情況下,數學分高者,名次優先。
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擬錄取的所有考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定方案按照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再另行公示。
七、調劑復試
目前學院材料工程碩士專業尚有約12個招生名額空缺。
3月15日前,達到第一志愿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復試要求的考生可在本學院內申請調劑復試,向學院研究生辦公室216#遞交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查合格后參加復試。對未被錄取為學術型碩士并在復試前選擇調劑的考生,根據調劑申請中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院內調劑專業型碩士擬錄取名單。
考生跨學院申請參加材料工程專業的復試,請符合《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有關事項的規定》中的調劑要求,且第三單元考試科目為數學二或數學一的考生3月15日前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申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合格后推薦給學院參加復試。考生只能申請參加一個專業的調劑復試。一旦申請調劑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所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考生不再參加第一志愿專業的復試,必須參加申請調劑專業的筆試和面試。根據調劑申請中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校內調劑專業型碩士擬錄取名單。
3月17日,公布跨學院調劑復試名單。
調劑生面試時間與我院復試考生同時進行,辦法相同。
所有參加跨專業調劑復試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放后,登錄該系統完成網上調劑相關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監督聯系電話:88823326 聯系人:陳孔國 kongguochen@163.com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