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自治縣教育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樂山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屬(管)學校、單位: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研究,現結合我市實際,就2016年初中畢業會考暨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辦法
今年初中畢業會考和高中階段各類學校以及五年制高等職教招生考試合并進行,采取統分結合的辦法,實行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計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分批次統一錄取。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劃定指標面向全市招生。樂山市更生學校、草堂高中美術班、牛華中學美術班面向全市招生。
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犍為一中、夾江中學、沫若中學各按本區域招生計劃50%分配到學校所在縣(區、市)域內的相應初中。享受定向分配計劃的學生,必須是本校初中一年級入學并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父母工作調動而正常轉學的學生也必須是讀滿2個學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錄取按志愿、按分數進行錄取,定向分配設定最低控制線,即錄取學校錄取線下80分。
樂山外國語學校、四川博睿特外國語學校高中招生按照“自行命題、自行組織考試、自主錄取”的辦法進行。招生方案須報市教育局備案。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為各類普通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評價細則和辦法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樂教發〔2007〕9號),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必須是B級以上。
學校被省教育廳命名的“四川省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和“四川省陽光體育示范學校”可依計劃招收藝體特長生。特長生須參加中考。藝體特長生招生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招生計劃的5%。學校招收藝體特長生實行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學校制定藝體特長生招生方案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學生直接在招生學校報名,由招生學校在升學考試結束后組織面試和特長測試,公示測試結果,并將擬錄取名單報所在縣(區、市)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審批。
樂山高新區所屬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納入市中區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2016年,我市原則上按初三畢業人數的50%左右核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再根據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師資、設備設施、現有辦學規模等情況,按照省教廳關于各類學校班額及定向分配等政策規定,按學校類別分別核定招生計劃,直接下達到每個學校,并向社會公告(具體招生計劃另文下發)。招生計劃一旦確定,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計劃調整,縣(區、市)教育局匯總研究后報市教育局審批。
(二)五年制高職:五年制高職的計劃由省上制定。
(三)彝區“9+3”:樂山一職中、樂山計算機學校、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學校、夾江云吟職中4所彝區“9+3”學校面向峨邊、馬邊、金口河招生600名。
(四)中職學校:各縣(區、市)教育局要認真按照市教育局下達年度招生1.3萬人的計劃,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有力的舉措,加強中職招生宣傳組織工作,確保中職招生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普通高中的對象為:
1.應屆初中畢業生。
2.正住戶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若需在我市參加中考,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在就讀的初中學校所在地報考。
3.在縣(區、市)域外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報考。
4.正住戶籍在我市或在市境內初中學校畢業的市外籍往屆生。
5.下列對象不能報考:
(1)初中非畢業年級的在校學生。
(2)凡已注冊過普通高中學籍者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二)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對象為:
1.彝區“9+3”招生對象為正住戶籍在我市“兩縣一區”(峨邊、馬邊、金口河)的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及高中肄業學生。
2.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歷者)以及高中輟學生;返鄉和進城農民工及其子女、退役士兵;在職從業人員。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年齡不受限,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學籍統一分類管理,非全日制部分按規定靈活學制實行。
四、考試報名及志愿填報
為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進程,提高教育考試信息化程度,全市中考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志愿填報,縣(區、市)教育局、招辦要對有關學校和考生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志愿填報培訓,掌握技術要求,熟悉操作流程,確保報名及志愿填報工作規范、順利完成。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2.現場確認時間:3月29日—4月1日。
3.網上報名網址:樂山市招生考試網(
4.考生在網上報名時,①學生必須修改初始密碼,記住密碼,不泄露自己密碼。②認真閱讀網上報名須知。③填寫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與戶口簿或身份證的信息相符,且與學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若姓名、身份號碼等信息與學籍信息不一致,由報名點統一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并進行修改,報名工作結束后由報名點將修改信息資料報縣(區、市)招辦留檔備查。
5.在縣(區、市)域外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往屆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帶戶口簿、原就讀學校及其所在縣(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學歷證明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戶籍所在地(或原畢業學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報名資格認定,符合報名條件的,按要求進行考生基本信息補錄,完成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到指定學校參加全市統一安排的中考體育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和文化考試。
6.彝區“9+3”報名要求。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報名手續。“兩縣一區”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高中肄業生持學歷證書或學歷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報名。在“兩縣一區”區域外市內學校就讀,戶籍在“兩縣一區”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報名。
(二)網上填報志愿
1.網上填報志愿時間:6月14日12:00—6月17日17:00。
2.網上填報志愿網址:與網上報名網址相同。
3.志愿設置與填報:
提前批志愿:設置一個志愿,報考樂山一中、草堂高中美術班、牛華中學美術班在提前批次上填報志愿;填報五通橋中學和峨眉二中的非五通、峨眉本地考生在提前批上填報志愿(五通、峨眉本地考生填報以上學校的在示范性高中一欄填報)。
彝區“9+3”志愿:設置三個志愿,報考樂山一職中、樂山計算機學校、四川質量技術監督學校、夾江云吟職中四所招收彝區“9+3”學校的考生在此批次填報志愿。同時,可以兼報其他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志愿。“9+3”志愿填報原則上要求志愿數不得少于3所,并且均注明服從預錄取或錄取志愿調劑。
示范性高中批志愿:設置五個志愿,市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學校所在縣(區、市)域內考生按志愿依次填報。各縣(區、市)填報樂山更生學校的考生在此欄內填報。
一般高中批志愿:設置一個志愿,填報牛華中學、夾江一中的五通、夾江本地考生在此批次填報志愿。
五年制志愿:設置師范類和非師范類兩類志愿。每類各設兩個志愿,每個志愿各設兩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愿調配欄。五年制高職專科志愿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報。在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再送省參加全省統一錄取。
三年制中職志愿:設置三個志愿,第一、二志愿分別設一個學校志愿,兩個專業志愿;第三志愿設兩個平行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設兩個專業志愿。凡報考三年制中職志愿的考生在此批次填報。
4.志愿填報模擬演練:志愿填報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環節,關系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為讓考生事先熟悉填報流程及方法,保障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順利開展,5月13日至15日進行網上志愿填報模擬演練工作。
5.志愿填報確認:所有批次志愿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確認簽字,確認時間為6月18日,確認后的志愿表統一由縣(區、市)招辦存檔備查。
五、考試時間、科目及命題設置
統一考試時間、科目為:
6月12日上午9:00-11:30語文
6月12日下午2:30-4:30數學
6月13日上午9:00-11:30物理化學生物
6月13日下午2:30-5:00思品歷史地理
6月14日上午9:00-11:00英語(前20分鐘為聽力測試)
統一考試命題設置科目及分數: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其中英語含聽力考試30分);理化生18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生物30分);思史地130分:(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30分);體育40分;實驗操作考試20分(物理10分、化學10分);總分820分。畢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每科以60分為及格標準,理化生合卷以72分為及格標準,思品歷史地理合卷以52分為及格標準。
六、考試和評卷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分文化考試、體育考試和實驗操作考試。
(一)文化考試均為閉卷考試。
考試工作由各縣(區、市)招委統一組織。考點應設在縣(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對集中設置分考點。每考場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須做到一人一桌單行排列。
(二)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依據《樂山市教育局關于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樂教辦通〔2015〕6號)執行,由各縣(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技術裝備處統籌安排,各縣(區、市)電教教儀站組織實施。體育考試成績、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由各縣(區、市)招辦統一按照2016年報考考生的報名號碼建立考試成績數據庫,標準數據庫由市招辦統一下發,各地在5月27日前統一報市招辦。
(三)彝區“9+3”考試。凡報考彝區“9+3”免費教育計劃4所內地中職學校的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高中肄業學生,均須參加全市高中階段招生統一文化考試、體育考試和實驗操作考試,并以考試總成績作為預錄取和正式錄取的依據。
(四)職教體驗生考試。已到市內中職學校的體驗學生,均需參加全市高中階段招生統一文化考試、體育考試和實驗操作考試,錄取以考試總成績作為依據。
(五)評卷工作由市教科所統一具體組織實施,考試成績在6月23日由市招辦統一發布。允許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在成績公布后2天內在報名所在地縣(區、市)招辦登記查分。各縣(區、市)在2日內上報中考查分庫至市招辦。市招辦將查分名單交由市教科所進行查分。
七、加分
根據市教育局(樂教辦〔2009〕70號)文件精神:“雜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報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實行加10分照顧。金口河區、峨邊縣、馬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外地學校加20分,報考當地學校實行單獨劃線錄取”。
參加省運會獲獎運動員、現役軍人子女按相關政策執行。
報考五年制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樂山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照顧政策的通知》(樂招委〔2015〕3號)文件執行。
同一考生同時具有多項加分,不累積,只選最高一項加分計入普通高中錄取成績。
八、錄取工作
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統一管理,嚴格按考生分數、志愿,分批次、分類、分縣(區、市)錄取。全市普通高中錄取由市和縣(區、市)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市上設立統一錄取場,普通高中6月25日左右錄取(含彝區“9+3”學校預錄取),中職類學校6月27日左右錄取,錄取中嚴格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全市普通高中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市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確定。任何縣(區、市)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在錄取過程中隨意突破,凡考試成績在錄取線下的考生,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各類學校的錄取批次依次為:
(一)自主招生錄取
樂山外國語學校、四川博睿特外國語學校新生的錄取在5月15日前按審批計劃一次性完成,并將錄取名單上報市教育局審批后送市招辦存檔。已錄取學生參加全市體育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和文化考試,但不參加全市普通高中統一錄取。
(二)普通高中錄取
提前批:
1.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草堂高中美術班、牛華中學美術班,面向全市招生提前錄取。
2.彝區“9+3”面向“兩縣一區”預錄取。
第一批:省級示范性高中面向本縣域內定向分配到相應初中錄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區、市)錄取;樂山市更生學校錄取;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
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錄取(五年制高職按省上分配計劃預留送省錄取)。
(三)五年制高職錄取
由市招辦按省上下達計劃進行預提名單,送省參加全省統一錄取。其分數線的劃定,將根據生源計劃情況決定,若空余計劃比較多,市招委將報告省考試院作出適當調整。
(四)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為了切實加強應屆初中畢業生生源的統一管理和規范錄取工作,今年繼續實行全市職業學校集中錄取,統一時間,統一按考生志愿分批投檔錄取。各級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依次投檔錄取,由市招生領導小組統一審查錄取名單。凡未按考生志愿和統一程序錄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承認學籍。
九、經費
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執行。考生在報名時須交報名考試費60元,其中文考費40元(縣上留存20元,作為考務專項經費,上交市上20元,用于命題、制卷、閱卷、信息處理、組織巡考、租用設備、招生錄取等項開支);實驗操作考試費12元,全部留存縣上用于實驗操作測試;體育考試費8元,全部留存縣上用于體育測試。市、縣(區、市)兩級要切實做好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嚴格按標準收取,不得超標準或擅自立項收費。考試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
(一)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實行“陽光招生”,公開招生政策、計劃、范圍、程序及錄取方式、收費標準和錄取結果。嚴格執行市教育局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六統一”,即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計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分批次錄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二)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原則,嚴禁超范圍招生;嚴格督查監管,嚴禁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擅自超計劃招生;嚴格尊重學生志愿,嚴禁篡改學生志愿;嚴格按錄取分數線招生,嚴禁擅自招收分數線下的考生。
對擅自超范圍、超計劃招生或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學生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上學籍。違規招生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違規學校和所在縣(區、市)負責。
十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職責任務
今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以及五年制高等職教招生考試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的統一組織領導下進行,市上成立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劉建丹任組長,秦偉、周泉、張弘、韓濤、梁開禹、代剛、徐波任副組長,相關科室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統籌協調制定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的政策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市招辦負責考試的網上報名、網上志愿填報、考試信息采集、考點規劃和考場安排、組織考務培訓、接送和分發試卷、試題的安全保密、發布中考成績、信息管理和五年制高職專科招生錄取等工作。市教科所負責考試的命題、制卷、評閱卷(網上評閱)、查分工作等工作;市技裝處負責實驗操作考試。職成教科負責中職招生審錄。監察室負責考風考紀監督查處。宣傳法規科負責招生政策宣傳。安全科負責考試安全管理。各地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和管理,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十二、強化工作落實,確保安全穩定。
各縣(區、市)、各考點和各初中學校要按要求制定完善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強化考試安全管理。要安排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切實做好試卷運輸、保管和收發等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要進一步落實考試期間的食品衛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工作落實,確保考試及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不出差錯。
樂山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1.樂山市2016年初中畢業會考暨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命題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