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全縣縣級機關、事業單位中為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選調汽車駕駛員1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汽車駕駛員10名。
二、選調范圍:全縣在冊在編縣級機關及縣級事業單位中從事汽車駕駛的工作人員。
三、具體要求
1、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身體健康,年齡50周歲以下;
3、從事汽車駕駛5年以上,具有汽車駕駛高級工及以上工勤技術等級證書;
4、屬于全額財政供養單位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
上等次。
四、報名時間:2016年3月17日------3月25日
五、報名地點: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聯系電話:8218565)
六、選調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面試、考察,提出初步選調人選,報請縣委、縣政府領導審定。
七、相關待遇
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人事工資關系保
留在原單位。試用期滿合格者,屬于占用原機關工勤編制的,人隨編走,調入縣政府辦公室工勤崗位,從事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汽車駕駛員工作;屬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入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同時,按相關規定享受出車補助。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仍回原單位工作。
中共洋縣縣委組織部
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