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船山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船山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遂寧市船山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施辦法》(遂船人發〔2006〕37號)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遂寧衛生局網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專業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普通高校財會專業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此次財會專業的招聘,但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財會專業招聘要求的學歷,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不予聘用;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報考專業要求且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報考專業要求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或者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范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人事考聘(錄)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在試用期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方式
為方便考生報名,本次公招采用現場報名和發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報名及招聘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招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都將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報名地點:遂寧市船山區鹽關街87號(遂寧市船山區人才服務中心)。
(三)報名方法及手續
1.現場報名(市內考生)
符合招聘條件的市內考生于報名期限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2年財會專業畢業生由現讀學校出具證明)、按要求填好的《遂寧市船山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遂寧衛生局網站通過本公告附件2自行下載,并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表所注說明內容并按要求填寫)、報考專業要求的其他證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提交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確認報名。
2.發電子郵件報名(市外考生)
符合招聘條件的市外考生于報名期限內將填好后的(不貼照片)《遂寧市船山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發送到遂寧市船山區人才服務中心郵箱(sncsrc@sina.com)報名。我們將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情況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考生。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于2011年11月14日上班時間持前述現場報名要求的材料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報名。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資格審查表中凡有字跡改動痕跡的,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律按作廢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3.每位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專業。
4.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須出具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五)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確定了報名的考生于2011年11月16日上班時間,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繳費標準
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每人交筆試考務費10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每人另交面試費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可直接減免考試考務費。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上困難情況之一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考試考務費。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由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合計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分,《專業知識》占6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2.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相應專業招聘計劃數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應調減該專業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專業招聘計劃。
3.考試時間:2011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4.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辦法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后的成績,按各專業及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某專業由于缺考、違紀等原因按前述方法確定的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3倍的,則參加面試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數的2倍,否則調減該專業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專業招聘計劃。
筆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信息于2011年11月17日下午在本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2.面試所占權重及內容
面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擬聘專業職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3.面試時間:2011年11月18日。具體時間和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注意事項
考生應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遲到30分鐘或者面試遲到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1年11月17日下午5點到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人員依次遞補。進入面試程序出現的人員缺額不再遞補。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及政審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專業計劃數,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體檢和政審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嚴格政審考察。
因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及考生放棄聘用出現的人員缺額,按相應專業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于2011年11月24日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市人社局:0825-5866013、區人社局0825-2314211、區監察局0825-2239016)。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用電話、書面或面談等形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證落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按有關規定應取消考聘資格或不宜聘用和不得聘用的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由此出現的人員缺額按規定依次遞補,并按本條規定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具體聘用單位依照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簽訂人事聘用合同,并報區人社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受聘人員為再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3個月;受聘人員為首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及招聘單位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九、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邀請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人員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公告由區人社局、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人社局:0825-2314211
區衛生局:0825-2638959
附件:1、《2011年遂寧市船山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2、《遂寧市船山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 ||||||||
2011年遂寧市船山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 ||||||||
崗位代碼 | 招聘單位名稱 | 招聘 | 招聘范圍 | 經費來源渠道 | 崗位 | 招聘具體條件 | ||
人數 | 類別 | 學歷 | 專業 | 年 齡 | ||||
A01 | 永興鎮中心衛生院 | 4 | 全國 | 差額 | 專業技術 | 專科及以上畢業 | 臨床 | 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下同)。 |
桂花鎮中心衛生院 | 3 | 醫學 | ||||||
仁里鎮中心衛生院 | 2 | |||||||
龍鳳鎮中心衛生院 | 1 | |||||||
新橋鎮中心衛生院 | 2 | |||||||
唐家鄉衛生院 | 1 | |||||||
河沙鎮衛生院 | 1 | |||||||
老池鄉衛生院 | 2 | |||||||
復橋鎮衛生院 | 1 | |||||||
保升鄉衛生院 | 3 | |||||||
A02 | 桂花鎮中心衛生院 | 2 | 全國 | 差額 | 專業技術 | 中專及以上畢業 | 護理 | 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下同)。 |
永興鎮中心衛生院 | 1 | |||||||
仁里鎮中心衛生院 | 1 | |||||||
龍鳳鎮中心衛生院 | 2 | |||||||
新橋鎮衛生院 | 2 | |||||||
老池鄉衛生院 | 1 | |||||||
唐家鄉衛生院 | 1 | |||||||
保升鄉衛生院 | 1 | |||||||
河沙鎮衛生院 | 1 | |||||||
西寧鄉衛生院 | 1 | |||||||
崗位代碼 | 招聘單位名稱 | 招聘 | 招聘范圍 | 經費來源渠道 | 崗位 | 招聘具體條件 | ||
人數 | 類別 | 學歷 | 專業 | 年 齡 | ||||
A03 | 桂花鎮中心衛生院 | 1 | 全國 | 差額 | 專業技術 | 2012年7月31日以前專科及以上畢業 | 財會 | 年齡30周歲以下,取得會計證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
永興鎮中心衛生院 | 1 | |||||||
仁里鎮中心衛生院 | 1 | |||||||
龍鳳鎮中心衛生院 | 1 | |||||||
新橋鎮衛生院 | 1 | |||||||
老池鄉衛生院 | 1 | |||||||
唐家鄉衛生院 | 1 | |||||||
河沙鎮衛生院 | 1 | |||||||
保升鄉衛生院 | 1 | |||||||
復橋鎮衛生院 | 1 | |||||||
西寧鄉衛生院 | 1 | |||||||
A04 | 西寧鄉衛生院 | 1 | 全國 | 差額 | 專業技術 | 中專及以上畢業 | 中西醫結合 | 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
河沙鎮衛生院 | 1 | |||||||
老池鄉衛生院 | 1 | |||||||
《遂寧市船山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來源于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10月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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