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我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錄取質量,充分體現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復試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中國礦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精神,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錄取組織工作
為保證本次復試、錄取工作的正常進行,學院成立2016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為:
(1)負責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2)研究確定各學科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并對復試專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培訓,確保復試程序公正和復試結果公平;
(3)確定考生面試的內容結構及評分標準;
(4)指導各復試專家小組進行相應面試工作;
(5)審定各專業擬錄取學生名單;
(6)負責對考生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2.復試專家小組的組成及職責:各復試專家小組由本學科5位辦事公正、學術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無直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
各學科復試專家小組應按照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完成復試的各項具體工作,并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本學科擬錄取學生建議名單以及學業獎學金的建議等級。
二、錄取指標分配
在綜合考慮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指標、各專業已接收免試生人數、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人數等情況,確定本次各學科招生指標如下:
經濟法學15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政治學理論4人
中國語言文學10人(含兩名蘇軾研究院名額)
教育學6人
公共管理28人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考生名單
http://cllp.cumt.edu.cn/c9/c4/c2312a313796/page.htm
四、復試內容與方法
復試科目包括專業課考試、外語水平測試,以及對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滿分為300分。
1.專業課考試: 滿分為100分,一律采取筆試、閉卷的方式,由學院統一組織,時間為2小時,具體考試科目見招生簡章。
2.外語水平測試:滿分為40分,內容為對指定材料的朗讀與口頭翻譯。英語考生外語測試由面試專家組負責,其他語種考生外語測試另請專業外語老師負責。
3.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滿分為160分,包括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綜合能力、科研能力與潛質、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事業心、責任感、人文素養以及身體狀況等的評價。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為 20 分鐘左右。
五、復試時間、地點安排及注意事項
根據學校統一要求,我院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2016年3月23日,學院報到。時間:8:30—16:30,地點:南湖校區文科樓A520。
2016年3月24日,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如下:
專業 | 筆試時間地點 | 面試時間地點 |
經濟法學 | 24日9:00-11:00南湖文A416 | 24日13:00南湖文A518 |
政治學理論 | 24日14:00-16:00南湖文A403 | 24日10:00南湖文A508 |
中國語言文學 | 24日9:00-11:00南湖文A416 | 24日13:30南湖文A512 |
教育學 | 24日9:00-11:00南湖文A520 | 24日14:30南湖文A520 |
公共管理 | 24日9:00-11:00南湖文A501 | 24日13:30南湖文A508、514 |
下午面試的同學請提前半小時到文A501候場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3. 復試人數較多的專業如果由兩個以上的復試專家組負責面試,則對考生的小組復試成績給予修正,具體修正方法為:
考生面試修正成績=考生面試原始成績×(1-各面試小組平均成績 ÷ 全體考生面試平均成績) +考生面試原始成績。
4.復試科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有一門不及格或政審、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結束后,考生復試成績通過學院的“研究生培養”網頁予以公示。
八、學業獎學金評定
根據《中國礦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有關文件規定和研究生院下達的學業獎學金指標比例,確定考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具體評定辦法按照《中國礦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九、其他有關事宜
1.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應在2016年3月23日下午4點半前到中國礦業大學南湖校區文法學院(文科樓A520)報到,辦理報到手續時需提交《考生政治思想考察表》、《學習成績單》、學歷證書復印件、復試登記表等資料,定向生還應提交單位同意定向就業培養證明。
由于是否曾公開發表過論文,在近三年的工作、學習中是否獲得過各種獎勵是認定考生綜合素質的重要依據,各位考生復試時還須提及交公開發表的論文原件和復印件、各種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2.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否則不得參加復試。
3.各學科復試專家小組要嚴格執行復試工作規范,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各復試小組秘書要做好復試工作記錄,保留備查。
4.復試錄取工作中若遇到本細則未規定事宜,由本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中國礦業大學文學與法政學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