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2011年7月的畢業生,請問算是應屆畢業生嗎?不算的話有沒有達到1年工作經驗?
回復:據去年指南,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工作經驗計算截止日期是2011年10月15日,所以不具備一年的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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