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的精神,胡明珠參加廣東省2015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等程序,擬錄用為高州市鄉鎮機關公務員,現予公示。
公示時間從2016年3月25日至31日,共7天。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均可向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股(電話:0668-6882628)反映。
附:胡明珠有關資料詳情請參考http://rsj.gaozhou.gov.cn/htm/03201603251513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