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全面貫徹國家和廣東省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堅持科學選拔;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意識;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實施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
二、組織領導與分工
(一)成立醫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小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組長:劉效仿
成員:李冬、何明豐、余俊文、張小娟、蔣開平、關宏剛
秘書:鄧衛紅
(二)成立醫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巡視督查小組:
組長:李冬
成員:黃春帆、鄒祎楠
三、復試要求與工作程序
在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中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復試工作要求,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著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選拔水平,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大力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加強巡視監督,嚴明招生紀律,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
(一)復試名單確定
采取差額復試辦法。根據教育部規定的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參照學校復試分數線,結合上線生源和下達招生計劃等情況,擬定我院相關學科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按招生計劃120%-130%的范圍確定復試名額,根據復試名額從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經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簽字蓋章后報研招辦。
(二)復試資格審查
在考生復試報到時,由科教科派專人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關報名材料(原件驗明后退回、復印件提交存底)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規定。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接受審查:
考生類別 | 現場查驗(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紙質材料按順序裝訂好上交) |
往屆生 | 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成績單 | 1.準考證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需本科畢業院校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4.學歷證書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復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
應屆生 | 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 | 1.準考證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 3.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加蓋紅章或審核簽章) 4.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
醫院主管領導及審查人在《廣州中醫藥大學2016年碩士生復試資格審核登記表》上簽名、蓋章并對審查結果負責。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醫院按學科、專業成立至少由5人組成的復試專家組,成員應包括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等,指定一人為組長,并另外確定秘書1人。專家組成員中有直系親屬或有密切利益關系的考生參加本學科復試的應當主動回避。
1.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總分100分);專業及綜合情況面試(總分100分),包括基礎知識及理論評價,專業知識與技能評價,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2)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專業之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情況、事業心和責任感、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志狀況等。
(3)對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強專業能力、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4)對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復試形式:
(1)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部分為閉卷考試,所有復試筆試科目按招生專業目錄所公布的復試科目執行,由醫院按學科、專業統一考試內容,統一考試試題,統一評分標準,統一組織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屬于機密材料,科教科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面試由科教科組織,復試專家組實施。明確專家組和導師的主體地位和學術責任,同時提高其學術評價能力和學術責任。全面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面試時間應適當,一般每生不少于15分鐘。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專業及綜合情況面試由復試小組現場進行提問、測試等多種形式進行復試,根據教育部規定,復試過程要求有視頻記錄及文字記錄,面試必須現場打分。
綜合素質考核由復試小組以提問、材料審查等形式進行考察;心理健康測評由各招生院所根據本單位實際聯系相關機構自行組織。上述測試結果均按權重打分計入面試總分。
醫院可根據本實施方案進一步改進復試方式方法,制定具體的、多元的、科學的復試評價考核體系,強化現代教育測量理論和手段在復試中的應用。發揮復試對考生專業能力和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質量,使復試工作與初試改革有機結合,整體推進。
(四)復試時間安排
根據廣州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部署時間安排,一般在每年4月初。
四、錄取原則與程序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復試時專業課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錄取程序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內或校外調劑生的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均按以下公式計算,即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筆試成績×40%+復試面試成績×60%)×50%,亦即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初試成績占50%,復試筆試成績占20%,復試面試成績占30%。
綜合成績為考生的最終錄取總成績,由科教科認真計算并復核,及時向考生公布,并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成績登記表》的電子版及紙質版(簽章)報研招辦。
2.確定擬錄取名單
招生指標向“四重”人才(即重點學科、重點人才、重大平臺、重點科研項目)傾斜。按學校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類別(學術型、專業學位)擬定初錄名單及遞補錄取人員名單(兩份名單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單審核無誤后由醫院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后報送研招辦。
遞補錄取:
①表明考生處于遞補狀態,由遞補錄取轉為擬錄取(學院或研招辦通知考生并經過公示)后,再辦理相關手續。遞補考生也可進行校內或校外的調劑工作。
②處于遞補狀態的考生選擇是否調劑或繼續等待轉為擬錄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決定。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報考臨床醫學類(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得申請調劑錄取為臨床醫學類(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研究生。
3.簽訂定向培養合同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在擬錄取公示名單公布后應及時與定向培養單位(人事部門)簽訂培養合同(一式三份),在4月30日前郵寄或送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取消擬錄取資格。
4.體檢
體檢由科教科委托醫院健康管理中心統一組織,體檢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文件要求。原則上應包括以下項目:測量血壓、身高、體重,內外科,五官科、體檢八項、胸片等。
五、其他
1.復試錄取工作必須做到三公開,即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復試成績公開、初錄取名單公開。醫院將各專業復試計劃在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將復試計劃電子版發送至研招辦郵箱,由研招辦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科教科應于復試結束,審核無誤后盡快向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公布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排名。
3.復試過程中,要嚴格組織專業課筆試、專業面試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要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復試錄取原則。根據相關要求,要嚴格過程監管,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巡查。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若有違紀的個人,醫院將嚴肅處理,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4.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全過程接受各級紀檢部門監督,健全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堅決抵制不正之風,確保公平公正。
5.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科教科負責完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