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山西旅游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3697
2.校址:太原市許坦東街29號 郵政編碼: 030031
3.辦學地點:太原市小店區
4.學校網址:http://www.sxtvi.com.cn
5.辦學性質:公辦
6.辦學層次:高職
第二章 招生
第二條 山西旅游職業學院成立單獨招生領導組,全面負責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制定單獨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單獨招生領導組下設單獨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計劃與專業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人數 | 科類 | 學費(元/年) |
1 | 旅游管理 | 3 | 55 | 文理 | 4000 |
2 | 導游 | 3 | 20 | 文理 | 4000 |
3 | 景區開發與管理 | 3 | 10 | 文理 | 4000 |
4 | 酒店管理 | 3 | 20 | 文理 | 4000 |
5 | 烹調工藝與營養 | 3 | 20 | 文理 | 4000 |
6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3 | 10 | 文理 | 4000 |
7 | 中西面點工藝 | 3 | 20 | 文理 | 4000 |
8 | 空中乘務 | 3 | 20 | 文理 | 5200 |
9 |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 3 | 10 | 文理 | 4000 |
10 | 文物修復與保護 | 3 | 5 | 文理 | 5000 |
11 | 旅游英語 | 3 | 70 | 文理 | 4000 |
12 | 應用韓語(導游方向) | 3 | 15 | 文理 | 4000 |
13 | 旅游日語 | 3 | 5 | 文理 | 4000 |
14 | 老年服務與管理(日語方向) | 3 | 5 | 文理 | 4000 |
15 | 工程造價 | 3 | 5 | 文理 | 4000 |
16 | 市場營銷 | 3 | 5 | 文理 | 4000 |
17 | 物業管理 | 3 | 10 | 文理 | 4000 |
18 | 電子商務 | 3 | 10 | 文理 | 4000 |
19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 | 5 | 文理 | 4000 |
2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10 | 文理 | 4000 |
21 | 軟件與信息服務 | 3 | 50 | 文理 | 4000 |
合計 | 380 |
第三章 報名
第四條 報考條件
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手續,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中學期間各科會考成績無不合格記錄。
3.在中學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4.報考普通文理科考生。
第五條 報名
1.報名辦法:報名網址統一為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s.cn
2.網上報名時間:3月30日 -4月1日
3. 考生網上報名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
(2)考生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
第四章 選撥
第六條 選撥方式: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應屆畢業生采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往屆畢業生使用畢業證+面試(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根據學院專業選拔培養要求,不同專業面試內容不同。報考的考生須參加學院組織的專業素質面試。
第七條 考評方式:
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組織相關考評組進行面試。學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第五章 錄取
第八條 錄取體制
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高校招生錄取體制。
第九條 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及專業面試成績確定專業錄取控制線。以專業素質面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照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 身體健康要求
以國家規定為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1.酒店管理專業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2.空中乘務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五官端正,無明顯疤痕,雙眼裸視不低于0.7。
第十一條 生源不足時,單獨招生未完成的計劃調整到高考統招計劃招生。
第十二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單獨招生辦公室負責將審定后的擬入選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網(http://www.sxtvi.edu.cn)和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同時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招生辦審核同意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351-7972696 0351-7973253
咨詢地點:山西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辦 網絡查詢:www.sxtvi.com.cn
第六章 監督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招生考試中心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申訴電話:0351-7978552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山西旅游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6年山西旅游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十八條 本章程經山西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領導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西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