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就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1.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見《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留學回國人員,其相應學歷學位須有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書;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6年 3 月 29 日- 4 月 12 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詳見《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須本人到現場報名。應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⑤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
3.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4.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2)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人。
(4)應聘人員與所報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通過資格審核人員聽候通知領取準考證。
三、招聘辦法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注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卷面總分的50%。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三)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按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一并進入面試)。
(2)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須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應聘同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卷面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分別占總成績的50%。
四、聘用
1.體檢。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時,進行加試,得分高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政審要求),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相同,則參照確定體檢人員辦法進行遞補。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4.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研究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程序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關系。
五、招聘咨詢電話
建湖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515—86220569
建湖縣人才服務中心:0515-86211505
六、招聘工作監督
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15-86225744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