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九龍坡區參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經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市遴選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選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團結同志;
2.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
4.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5.自愿在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
6.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選名額、范圍及資格條件
面向重慶市范圍內黨政群機關行政、參公事業編制人員遴選工作人員2名,具體資格條件見附件1。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4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報名地點: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九龍坡區二郎留學生創業園E棟五樓523室)。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2016年九龍坡區公開遴選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承諾書(附件3);
3.身份證明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須提供錄用文件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主城九區以外的人員可委托報名。委托報名的,代辦人須持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報名材料進行報名。
行政編制人員報考參公事業編制的,辦理調動手續前需本人書面申請調整編制,新編制調整為參公事業編制。
(二)考試
考試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均實行100分制。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各職位遴選名額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選名額。每一輪成績分別達到60分者,方可進入下一輪程序。每輪成績、進入下一輪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總成績分別在九龍坡區機關公示張貼欄和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iulongpo.cqpa.gov.cn)公示。
1.筆試
考生于2016年4月21日(周四)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主城九區外考生可與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在筆試當天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4月22日(周五)上午9:00-11:00。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內容參考《綜合基礎知識》(2013年6月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出版)。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1:3的,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單位研究后決定是否繼續開展面試。若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16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崗位遴選指標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進入體檢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綜合基礎知識、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則按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遴選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察
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的,則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來確定,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則同時列為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擬遴選人員由區調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確定后,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機關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四、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犯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由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干部科(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西郊路27號區府1號樓3樓),電話:023-68780794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九龍坡區二郎留學生創業園E棟五樓),電話:023-61968935
相關資料查閱網址:九龍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jiulongpo.cqhrss.gov.cn)
監督電話:68781683
九龍坡區委組織部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附件:
1.2016年九龍坡區公開遴選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