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通知》精神,現將鄭州市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換證范圍
持有我市頒發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需要換發新版證書,2016年已取得藍色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不需更換。
二、換證時間
此次換證工作2016年4月6日開始,2017年6月30日截止。屆時舊版證書作廢,到期未辦理換證的會計從業人員,需重新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三、換證辦法
持有我市頒發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從業人員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填寫“換發新證申請”表,并攜帶換證申請表、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和相關證書(學歷、職稱)原件,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所屬(換證申請表中的行政區劃)的縣(市)區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或其辦事大廳)進行換證;會計從業資格證行政區劃(換證申請表中的行政區劃)為鄭州市轄區的會計人員,可以到我市所轄各縣(市)區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或其辦事大廳)進行換證,請合理安排時間。
本次換證后,“發證日期”為新證書的換證時間。“首次發證時間”,為會計人員首次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時間。在有效期結束前3個月內,應更換新的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未完成2011年(含2011年)以后年度的繼續教育,應通過“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補齊未完成年度會計繼續教育方可換證。對2016年10月1日以后辦理換證手續的人員,必須同時完成2016年度繼續教育。
(二)根據財政部對全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的要求,各會計人員在填寫“換發新證申請”表時,請按照注意事項的要求,務必真實、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
換證以后,會計人員的個人信息,如發生變化,請及時登錄“河南省財政廳會計處”網站,進行信息變更,以免影響到個人信息的正確性。
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