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經學院研究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淄博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一、學院簡介
淄博職業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百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之一。先后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等國家、省、市級綜合榮譽及單項榮譽500余項。
目前,學院占地面積2100余畝,建筑面積66萬平方米,其中實訓實習場所面積13.8萬平方米。教職工1345人,其中正高級職稱55人,副高級職稱331人,博士35人,碩士497人。固定資產17.2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價值1.5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63萬余冊。學院下設19個系(院),76個高職專業,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所開設的各專業均有校企合作項目和穩定的就業基地,目前合作企業已達804家,就業基地420余家。畢業生就業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
學院現有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人才、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2個,國家級實訓基地4個,國家級重點建設專業8個,國家級精品課程9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9門,國家級教學資源建設項目1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3項;有省級教學名師6人,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名,省級教學優秀團隊6個,省品牌、特色專業11個,省級精品課程73門,省級教學成果獎24項。
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為2000人,其中夏季高考計劃1290人,春季高考計劃710 人。考生可登錄我院招生網站http://zb.zbvc.cn/查詢分專業招生計劃。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學費收費標準:
理工農醫類:5000元/年人 ;文法財經類:48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人;校企合作辦學專業:8800元/年人。
住宿費按山東省統一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已通過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我院單獨招生。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檢要求,均按照《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各專業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沒有限制。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3.兼報春季高考與夏季高考的考生在報考我院單獨招生時,只能選擇一個考生類別報考,不可重復報考。
4.考生可報考1個專業志愿。
5.免試錄取規定: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已參加2016年高考報名的,均可向我院提出錄取申請。申請免試的考生須于4月15日前到我院招生辦公室報名并提交免試申請表及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材料,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經我院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考生直接進入對口專業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
6.空中乘務專業報考條件:
(1)無違法無違紀記錄;
(2)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形象較佳,皮膚較好;
(3)身體健康,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雙眼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無斜視,無傳染病史,無紋身;無明顯的“o”型和“x”腿;
(4)身高:男生172CM—184CM,女生162CM—174CM;
(5)體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7.旅游英語(國際郵輪方向)專業報考條件:
(1)身高: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2)語言表達清晰,形象氣質佳,無傳染病,裸露處無明顯紋身、疤痕。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4月11日前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考生須于4月11日前登錄我院招生網站http://zb.zbvc.cn/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了解有關招生政策,按要求準確輸入個人報考信息。并按考生類別(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分別下載填寫《淄博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及承諾書》。因考生本人填寫信息有誤造成審核不通過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考生由于選報多所院校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而不能參加院校單獨招生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2.網上公示審核通過名單:4月13日—14日在我院招生網站公示參加單獨招生考生名單。
五、現場信息確認、繳費及查看考場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4月15日8:00—16:00前到我校辦理“現場信息確認”手續,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真實正確。
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資格。
1.《淄博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及承諾書》。
2.2016年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證或戶口薄復印件一份。
4.報名測試費各專業均為100元(參照魯價費發〔2008〕146號文件規定標準),現場確認時統一繳納。
5.考生所交材料的復印件和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
6.4月15日16:00后考生查看考場。
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辦法
考試科目:文化素質考試(筆試)150分、專業技能測試150分。滿分300分。
考試時間:4月16日,上午8:30—10:30 文化素質考試(筆試) ;下午:13:00—18:00(根據專業報考人數調整)專業技能測試
考試辦法:
(一)準考證領取
4月15日考生現場確認信息時領取準考證。憑身份證及我院簽發的《2016年單獨招生準考證》參加考試。各專業具體文化素質考試(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見4月15日學院公布的考場安排示意圖。
(二)考試辦法
1.文化素質考試統一采取筆試(150分)。考試內容包括語文50分、數學50分、英語50分。
2.專業技能測試(150分):夏季高考考生參加專業適應性測試。春季高考考生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分專業技能測試具體要求與實施細則,請于4月8日后登陸我院招生網站查看。
七、命題、考試與評分
(一)命題:考試試題及評分標準,按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命制。
(二)考試: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考務管理實施細則》制定學院考試實施細則或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評分:依據《淄博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細則》中規定的辦法和程序評定,學院紀檢督察部門對考核、評分全過程實施監督,確保考核、評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錄取
(一)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學院劃定各專業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分專業、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三)錄取未滿額的專業,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對于生源充足的特色專業,優先調入招生計劃。
(四)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及專業體檢要求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五)公示預錄取名單:4月22日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
(六)4月26日預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5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依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按要求簽訂承諾書。
九、組織保障
(一)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二)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加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四)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對工作中的各種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申訴渠道: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姓名、考生號、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淄博職業學院北校區主樓1041室,電話0533-2348608。
十、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1.單獨招生錄取新生與參加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一起入學,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2.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淄博新區聯通路西首 淄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55314
招生信息網:http://zb.zbvc.cn/
電話:0533-2348111 2342088 2821888 2342033(傳真)
電子郵箱:zb@zbvc.edu.cn
QQ咨詢:466112893 345720406 2324825982
備注:敬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網,因時間緊張,所有關于單獨招生的信息都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