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關于調整徐州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有關規定的通知》(徐政發〔2006〕114號)精神,現就2016年我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對象
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工作人員(含參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原享受財政全額安排公費醫療經費的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含退休,下同)。
二、健康體檢醫療機構的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的醫療機構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徐州市中心醫院、徐州市腫瘤醫院、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七醫院、徐州礦務集團總醫院、徐州市中醫院、徐州慈銘體檢門診部有限公司、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為中標的健康體檢醫療機構。
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地理區域分布、就醫習慣、交通情況,在上述中標健康體檢醫療機構中自愿選擇其中的一家健康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三、體檢程序
(一)符合體檢范圍的單位,按要求填寫《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反饋)申報表》(附件1)、《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花名冊》(附件2)一式三份(申報表及花名冊同時報電子文檔,表格可以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下載),并攜帶以上表格及單位編制手冊原件、復印件,于2016年6月10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超時報送申報表的單位視同服從安排。
(二)各健康體檢醫療機構根據體檢單位的選擇,對體檢作出具體安排,分批召集體檢單位開會,講解體檢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操作程序和要求。各健康體檢醫療機構應將投標書中承諾的在體檢項目和服務方面有實質性優于招標文件要求的其它承諾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各體檢單位,并按照承諾內容進行落實。
(三)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確定的健康體檢醫療機構領取《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表》(以下簡稱體檢表)參加體檢;體檢結束,由健康體檢醫療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將《體檢表》收齊,核對后交至主檢醫師處,由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填寫體檢結論。
(四)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工作由體檢單位負責并獨立實施。各單位于體檢前統一到健康體檢醫療機構領取《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表》,體檢后發給體檢人員填寫,及時回收,如實匯總,憑《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表》及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簽字的《匯總表》,到健康體檢醫療機構領取本單位《體檢表》。
(五)經體檢發現需進一步檢查、治療的,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可以提出建議,由其本人自愿按我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做進一步檢查治療。
(六)各體檢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配合健康體檢醫療機構,維持體檢秩序,協調工作關系。體檢人員必須在確定的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和規定的時間體檢,如個別人員確實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須先向所屬單位報告,由體檢單位與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協商,另行安排體檢時間,但每單位只能另行安排補檢一次。
四、體檢費用結算
體檢結束后,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對實際體檢人數匯總,并附各單位《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匯總表》,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結算手續。
健康體檢醫療機構未報送各單位《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匯總表》,其費用不予結算。
五、組織領導
各參檢單位和中標健康體檢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體檢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根據總體任務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優先安排退休人員體檢,保證體檢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聯系方式:
地 址:市行政中心東綜合樓B118室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
聯系人:孫大濤
電 話:85805782。
網 址:jsxz.lss.gov.cn
附件:1、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反饋)申報表
2、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花名冊
3、2016年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項目
4、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匯總表
5、2016年徐州市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體檢服務質量跟蹤調查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