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公開錄取,確保錄取公平、公正。
1.總成績構成
考生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綜合素質成績,滿分400分。
2.錄取資格線
文化課總成績達到18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獲得錄取資格。因錄取資格線上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單獨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類招生計劃,且在全國統一高考錄取時執行。
3.錄取原則
以考生總成績為錄取依據,按分數級差方式錄取。考生報考的專業1志愿、專業2志愿設分數級差5分,專業2志愿、專業3志愿設分數級差5分,后續專業志愿不設級差。考生報考相同專業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素質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錄取審核
1.確定預錄考生名單報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
2.發放錄取通知書。
3.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國家規定,不能參加遼寧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