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江西省直考點參加2015年經濟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請準備以下材料,按要求辦理合格證書。
1、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
2、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張(和報名照片同底);
3、如需代領證書,除攜帶上述材料外代辦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受理時間:2016年5月3日——5月13日(節假日除外),逾期未辦理證書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個工作日補辦。
受理地點: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一樓辦事大廳 ,聯系電話:12333。
在各設區市參加考試的合格人員請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辦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