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2015年經濟、審計、統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正在發放,請你們安排人員統一前來辦理。我們將按規定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請單位人事部門持有關材料到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東昌東路66號人才大廈二樓)辦理。辦理時間:2016年5月3日—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節假日除外)。據《關于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放。請有關單位、廣大考生相互轉告。
請攜帶以下資料:
1、考試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考試規定的其他證件。(領取會計證需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3、填寫完整并由單位加蓋公章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可在附件下載,必須用A4型紙張)。
4、提供照片一寸、兩寸各一張(與準考證同一底版。)
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