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將按照民主公開、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細致認真,踏實肯干,具有較強的責任感,有一定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5.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二級學科代碼:A0301、B0301、C6901,詳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
6.年齡25周歲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法院工作滿5年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8.具有汕頭市戶籍;
9.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能勝任工作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宜從事書記員工作的情形。
二、報名
報名人員請登陸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官網(網址:http://www.lhcourt.gov.cn)“工作動態”一欄,下載《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將登記表和身份證掃描電子版文件發送至郵箱lhfyzgk@163.com。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5月15日。
報名人員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將相關信息送交有關部門存檔。
三、資格審查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在5個工作日內對報考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資格審查時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或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色照片4張;
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材料原件;
6.區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7.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從業經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核對后退回。
資格審查地點: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二樓西側大廳(汕頭市黃河路31號)
聯系電話:0754-88887373,88996629
資格審查結束后,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報考人員,并向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筆試和面試,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占50%,筆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各項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官網和汕頭人才網公布筆試成績及入圍人員名單。
五、體檢和考察
(一)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根據需要增加體檢項目。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形成書面政審材料。考察結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對象的錄用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委托勞務派遣公司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同時報經院黨組研究決定并確定具體的工作崗位,派遣期三年,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經業務考試和考核,合格則正式聘用,不合格則解除聘用手續。工作表現優秀的,派遣期滿后可以續簽合同。
七、薪酬待遇
此批聘用制書記員的薪資標準為每人每月2500元(含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