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5月8日9:00—12:00;
地點:廣安中學藝術樓
二、測試內容及要求
面試(5分)、音樂基本素質(30分)、特長展示(60分)、其他才藝展示(5分)四個項目,總分為100分。
(一)面試項目:自我介紹,目測身高及外形條件。
(二)音樂基本素質項目:(考舞蹈的學生可以不參加此項測試,只參加舞蹈基本素質測試)
1.音高模唱,用“la”模唱單音、旋律音程及分解和弦;
2.節奏模仿,模擊一段節奏短句;
3.唱指定視唱曲目一首;
(三)特長展示
考生根據自己特長進行測試
1.聲樂特長生:演唱自選歌曲一至二首,要求有科學的發聲方法,音色甜美,音準節奏正確,演唱富有表現力。
2.器樂特長生: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至二首,要求音準節奏正確,富有表現力。除鋼琴以外,其它樂器請考生自備。
3.舞蹈特長生:基本功素質測試(包括柔韌度、旋轉、模仿);自備舞蹈片段(舞種不限)展示。請考生自備好mp3格式舞蹈音樂U盤。
(四)其他才藝展示
參加以上特長測試的考生如果有其他的才藝需要展示,可以提出要求,進行加試,加試分滿分5分,一并計入總分。
三、測試要求說明
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在測試中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的考生,將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