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收到學校《擬錄取通知書》、《調檔函》的2016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
根據國家和學校要求,擬錄取博士研究生須在5月25日前按規定完成相應的擬錄取手續、審查無誤后方能正式錄取: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將全部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在錄取前完成定向協議的簽訂。未按規定完成擬錄取手續者,不予錄取。
為方便考生辦理相關手續,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擬錄取結果及其說明
1.本次公布的僅為擬錄取結果,最終錄取結果以紙質錄取通知書為準。
2.擬錄取類別說明:
(1)非定向就業:為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必須將全部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研究生院;
(2)定向就業Ⅰ:指非少數民族骨干生的在職考生,考生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由考生工作單位委托學校進行培養;
(3)定向就業Ⅱ:專指少數民族骨干生,其中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考生需將全部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研究生院。
二、“非定向就業”擬錄取考生的辦理要求
經學校統一公示無異議者,學校擬于5月份初(暫定)將調檔函和擬錄取通知書一并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辦理郵寄人事檔案工作。
5月25日前將全部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者方能正式錄取。
擬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的發放事宜另行通知。(待更新)
三、“定向就業Ⅰ”擬錄取考生的辦理要求
定向就業Ⅰ:非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定向就業考生必須簽訂《定向合同(非專項計劃適用)》,不得將人事檔案轉入學校。
在學校研招網下載《定向合同(非專項計劃適用)》(附件1,一式四份),將空格處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字并由定向單位簽字蓋章,于5月25日前寄(送)到錄取學院(中心)。學院(中心)5月27日前集中報送學校研招辦。
經省招辦錄取檢查通過后,學校方能審核簽字蓋章。正式錄取考生的《定向合同》將于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起返回2份給考生(1份自己留存,1份交給定向就業單位)。
四、“定向就業Ⅱ”擬錄取考生的擬錄取手續要求
定向就業Ⅱ: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必須簽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協議書》。
(一)在職考生
在學校研招網下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在職)定向協議書》(附件2,一式5份,PDF格式),將空格處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字并由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于5月25日前寄(送)至錄取學院(中心)。學院(中心)4月28日前集中報送學校研招辦。
經省招辦錄取檢查通過后,學校方能審核簽字蓋章。正式錄取考生的《定向協議》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給考生本人,經所在省級管理部門簽章后,1份自己留存,1份交給定向單位,1份交給考生定向單位所在省級管理部門,2份在6月份寄(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其中1份轉存研究生學習檔案)。
(二)非在職考生
在學校研招網下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非在職)定向協議書》(附件2,一式4份,PDF格式),將空格處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字,于5月25日前寄(送)至錄取學院(中心)。學院(中心)5月27日前集中報送學校研招辦。
經省招辦錄取檢查通過后,學校方能審核簽字蓋章。正式錄取考生的《定向協議》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給考生本人,經考生定向省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簽章后,1份自己留存,1份交給考生定向所在省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2份在6月份寄(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其中1份轉存研究生學習檔案)。
五、定向合同和少骨定向協議書送寄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XXXX學院(中心)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430073;
各學院(中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鏈接待更新)。
六、人事檔案及工資關系寄送地址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檔案室(南湖校區文治樓309室);
收件人:程余慶(老師);
聯系電話:(027)88386904;
郵編:430073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5月
附件:
2.少數民族骨干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分在職、非在職兩種,注意正確使用) 少數民族骨干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3.研究生定向合同交接單(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