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市江都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之和,或無專業科目考試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張。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按照簡章規定,如在報考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從業、執業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5月12日(星期四)
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科(江都區新區浦江路85號南二樓)
四、咨詢電話
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4—80804280中共揚州市江都區委組織部0514—86550468
中共揚州市江都區委組織部
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