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我局二個直屬事業單位河源市食品檢驗所、河源市食品藥品技術咨詢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河源市食品檢驗所。該單位成立于2015年8月,是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檢驗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抽樣和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河源市食品藥品技術咨詢服務中心。該單位成立于2013年12月,是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食品藥品技術審評和相關質量管理規范的認證工作,以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崗位待遇
(一)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崗位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見附件1);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28日后出生);
(五)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到期不能取得相應證書的不予錄取。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17-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人事監察科(河源市區越王大道商務小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樓506室)。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五、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2、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實施,其中筆試命題和評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關機構實施。
3、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考試人數確定。
(四)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最終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三)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舉報或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咨詢、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3189086。
八、其他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