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氣象預警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滿足氣象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經惠來縣人民政府同意,惠來縣人社局、惠來縣氣象局定于2016年5月29日至30日到廣東海洋大學現場公開招聘2名氣象類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人數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氣象類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惠來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為由廣東省惠來縣氣象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本次公開招聘氣象類專業技術人員2名,具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及人數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報考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至35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投檔確認方式。
1.網上報名:應聘者請于2016年5月26日至28日登錄惠來縣人社局網站(www.hlrs.gov.cn)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填寫后將報名表電子郵件發送至惠來縣氣象局辦公室郵箱:hlqxj6683479@163.com
2.現場投檔確認:經網上報名后的應聘者應于5月29日上午9:00—11:30到廣東省海洋大學海博樓201室現場投檔確認。
(二)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須按規定時間網上報名和現場投檔確認,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現場投檔確認的視同自行放棄應聘資格。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不得參與報考,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人員到現場投檔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上網自行下載雙面打印,并貼相片);
2.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成績單、學生證及學校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4.《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
以上證件、證明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待查驗后原件退還應聘人員。
四、面試
面試按崗位匹配性,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和綜合素質,要素包括專業知識能力、綜合分析問題、溝通協調能力及語言表達、儀容儀表等。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時間為2016年5月29日下午2:30—5:30,地點為廣東省海洋大學海博樓。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等具體事項在現場投檔確認時通知應聘者。如不按通知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面試成績于5月30日上午在面試地點公布。
五、擬聘用人選確定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單位崗位專業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經核準的擬聘人員定于5月30日上午9:00—11:30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擬聘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惠來縣氣象局辦公室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考生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專業從考生面試成績合格者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和要求,組織體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為擬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含學位證書),考察人選學歷證書統一送廣東省教育廳鑒證。經考察,有違法或嚴重違規等不良記錄,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或畢業生就業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經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選,在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l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惠來縣氣象局確定擬聘人員,報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應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
招聘咨詢電話:0663-6623239(惠來縣氣象局辦公室)
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省惠來縣氣象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