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準考證及2014級地生考試準考證已經由各高中學校打印完畢,于5月11日進行發放。
(1)應屆考生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到第一志愿高中學校領取高中招生準考證。
(2)在教育局服務大廳報名的考生,可憑報名確認單、身份證或戶口本直接到第一志愿高中學校領取高中招生準考證。報考地生重考或補考的考生同時領取地生準考證。
(3)在教育局服務大廳報名的考生,需填報《特殊考生審核表》的,可在滕州市教育局網“文件通知”或“招生考試”欄目中下載《棗莊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特殊考生審核表》。按照《審核表》說明項中所列情況進行準備材料,并到相應主管部門審核蓋章。所交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復印件。于5月18日上午11:00前交至滕州市教育局基教科(403室)(僅限特殊考生類別第②③④項)。
(4)現役軍人子女類(特殊考生類別第①項)及獨生子女類(特殊考生類別第⑤項)特殊考生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匯總,滕州市教育局不接收此類材料。
(5)2014級應屆生及2013級重考考生的地生考試準考證以初中學校為單位于5月11日到滕州一中東校領取。
二O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特殊考生類別及審核部門:
①符合政策要求的現役軍人子女將審核表及團級以上部隊證明等材料交滕州市人武部審核,由棗莊市軍分區政治部匯總審查、上報。
②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持相關證件先到滕州市民政局審核,再到棗莊市民政局優撫科審核。
③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持僑眷證)先到滕州市僑辦審核,再到棗莊市僑辦審核,臺灣省籍考生(持臺胞證)先到滕州市臺辦審核,再到棗莊市臺辦審核。
④少數民族考生(須父或母戶口為少數民族,注明民族類別),帶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含考生及父母)由滕州市民族宗教局審核。
⑤獨生子女類交鎮街計生辦,由滕州市衛計部門組織審核、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