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內容
2016年,面向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全國項目計劃在全國選派18300名左右西部計劃志愿者(我省選派指標另行通知)。
2016年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共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疆、服務西藏等7個專項。落實中央有關要求,鞏固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專項成果,保持民族地區實施規模。
二、實施步驟
(一)招募選拔
1. 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畢業生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官方網站(http://xibu.youth.cn/)如實填寫報名表并選擇三個意向服務省,下載打印后,經輔導員簽字、所在院系蓋章,交所在高校項目辦(設在團委)審核備案。收取報名表時,各高校應做好報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報名結束前將情況主動與省項目辦做好溝通,以利于指標分配工作的順利開展。
2.我省招募指標的協商確定
全國項目辦根據上一年度招募計劃執行情況等研究確定我省招募指標。我省將根據全國下達的招募指標以及各高校實際情況確定各高校新疆、兵團、西藏、青海等的招募指標,其他服務省的招募指標,由服務省根據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的報名情況,與省項目辦協商確定,再由省項目辦下達給相關高校。
3. 選拔方式
各高校項目辦組織開展報名學生的情況審核、筆試、面試、心理測試等工作,做好入選志愿者集中體檢及公示等工作,保質保量完成招募任務。
(二)集中培訓及上崗
1. 集中派遣培訓
7月21日至31日,為集中報到培訓時間,志愿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由省項目辦集中組織到服務省培訓地報到并參加由服務省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
2. 志愿者信息確認
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錄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方式、發放補助個人銀行卡號等有關服務信息。
三、政策組織保障
1. 政策保障
(1)2016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按照《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服務期滿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在考研加分、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等方面享受相應的政策。
(2)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為1—3年,服務協議一年一簽。志愿者相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及工齡,并在服務證書和服務鑒定表中體現。
(3)服務期滿2年內,志愿者戶籍、檔案未遷出畢業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應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和落戶等政策。
2. 組織保障
加強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高校項目辦應完善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全國、省項目辦今年繼續對高校項目辦進行年度考核。
四、經費保障
1. 志愿者補貼
志愿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時,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由服務地每年發放兩次。
2. 志愿者社會保險。服務省為西部計劃志愿者落實社會保險,承擔志愿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3.志愿者體檢費
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務西藏專項人均5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愿者到崗后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在全國項目辦撥款后,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給各高校項目辦。
五、地方項目
我省實施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是西部計劃的地方項目,為共青團組織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牽頭承辦,并按照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運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項目,享受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