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生。
(二)2012屆全日制國家“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
(三)2012屆全日制音樂專業院校的音樂專業、體育專業院校的體育專業、美術專業院校的美術專業和外語專業院校的外語專業本科畢業生。
(四)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
畢業時定向安排就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屬于招聘范圍。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招聘名額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計90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三)熱愛教育事業。
(四)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七)畢業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八)英語專業畢業生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畢業生須取得公共英語三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355分及以上,其它專業畢業生須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或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理工科畢業生須取得計算機二級及以上證書,其它專業畢業生須取得計算機一級及以上證書;中文專業畢業生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其它專業畢業生須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九)師范專業學生畢業時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1)網上報名:應聘者于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月18日(星期日)下午17:00登錄渝中教育網報名,網址:www.yzedu.com。
(2)現場確認:應聘者于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渝中區教委(渝中區八一路39號)五樓會議室進行現場確認,聯系電話:023—63841598。
2、報名手續: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應聘者網上報名成功后,于規定時間持報名網上生成的《渝中區中小學、幼兒園2012年招聘教師報名表》、身份證、畢業學校推薦表、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各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無英語等級合格證或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報名)交渝中區教委人事科審核。審核合格者,于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2月24日(星期六)下午17:00登錄報名網站打傭準考證》。
3、考試時間和地點。
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專業技能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6日—12月30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和緊缺人才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到規定比例。
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試、面試。其中,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內容,以閉卷筆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專業技能考試(含教師基本功)采取試講或說課等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之和達到120分為基本合格線,在達到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除特殊緊缺崗位外,根據該崗位考生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成績的30%與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的40%之和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別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眩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和緊缺人才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到規定比例。若排序到最后一名考核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組織進行,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眩其中,評委對考生面試成績作出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中予以說明。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的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成績×3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
六、體檢和政審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體檢合格者,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其職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適當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和區教委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按有關程序及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者如2012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及計算機、普通話等級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渝中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