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錫山區區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資格審查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有吃苦耐勞精神,工作責任心強。
2、男性,40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無錫戶籍,執有B1證及以上駕照,3年以上駕駛經驗。執有A1駕照、中共黨員優先聘用。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日,每天9:00—17:00。
2、報名地點:無錫市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錫山區錫州中路1號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北門衛)。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不得代報。
4、報名注意事項:請應聘者根據報名條件攜帶相關證件(書)原件、復印件到現場參加報名。同時自行在網上下載并填寫好報名表,報名時一并提交。
5、應聘人員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6、資格審查:由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與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者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報名政策和方法咨詢電話:
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0510)88251908,聯系人:王芳。
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8214761,聯系人:朱毅。
四、面試與聘用
(一)面試
1、根據資格審查情況進行面試,根據面試結果擇優錄用。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聘用
1、擬錄用人員經體檢、政審合格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和聘用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
2、用工方式采用勞務派遣的形式,由錫山區誠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辦理聘用手續后派遣到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車隊工作。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由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五、薪酬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駕駛員的用工性質為勞務派遣,聘期二年(試用期二個月),聘期屆滿考核合格者進行續聘。
1、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聘用人員工資按照錫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用工2016年工資指導價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六、監督與舉報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本次招聘工作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錫山區紀委(監察局):(0510)88227063
七、本簡章由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無錫市錫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