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區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2號)和《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對口招生章程》的規定,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現將我院2016年高職對口招生錄取第一批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月13日--5月26日。若對錄取名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招生就業處或學院紀檢監察室反映。
對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組成部分,教育部規定,對口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自治區教育廳文件規定,參加對口招生的考生獲得正式錄取后一律不得退檔換錄;獲對口招生正式錄取的考生如繼續參加高考統考,其成績不再作為錄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據。未獲得錄取的考生(除中職二年級在校生外),可以繼續參加廣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錄取。
我院將向獲得正式錄取的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具體時間待定,敬請考生留意我院網站信息,錄取通知書寄至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寫的通信地址,請考生及時查詢,并按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到校注冊報到。
招生咨詢電話:0772--2725133;2727510;2726367
投訴受理電話:0772-2726768
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5月13日
附件:對口招生錄取第一批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zs.gxstzy.cn/c_article.asp?cname=&up_id=1&cid=7&ID=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