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經濟社會和云南氣象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快云南省氣象部門人才隊伍建設步伐,改善云南基層氣象部門人員結構、提高氣象部門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構建適應氣象現代化建設需要的人才體系,云南省氣象局委托云南大學定向培養大氣科學專業本科生,畢業后到指定的縣級氣象局(昭通彝良縣、昭通永善縣、怒江福貢縣、麗江寧蒗縣、紅河金平縣)就業。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較強的工作實踐能力,能熟練應用專業知識和計算機技術分析研究氣象業務問題,具備從事現代氣象主要業務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能力的專門人才。
二、報名條件
1.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生源地為云南省的考生;
2.按照2016年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計劃和批次填報大氣科學專業(定向生)志愿;
3.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
三、招生計劃
我校2016年大氣科學專業定向招生計劃為5名。
四、錄取辦法
1.考生填報大氣科學專業(定向生)志愿后,若達到云南大學的投檔條件,學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2.被錄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學報到前,必須按規定與云南省氣象局及云南大學簽訂定向培養的三方協議,若拒絕簽訂協議,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3.被錄取的定向考生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就業地點。
五、定向生獎學金
由云南省氣象局提供"大氣科學專業(定向生)獎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幣,主要用于繳納定向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按學期發放給定向生。此外,定向生還享有與云南大學大氣科學專業(非定向)本科生同等的獎學金評選資格。
六、畢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云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理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就業
定向生按照云南大學規定完成學業并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后,云南省氣象局全面履行定向培養的三方協議,按照協議內容安排畢業定向生去云南省內指定的縣級氣象局就業,身份為國家氣象事業編制人員。
網址:云南大學招生網zsb.ynu.edu.cn
電話:0871-65033819(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0871-64189204(云南省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