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墊江縣干部調配工作暫行規定》(墊江委發[2007]12號)和《墊江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考試辦法(試行)》(墊江人事發[2007]41號)相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遴選名額
本次公開遴選縣政協委員會辦公室文秘人員1人。
三、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在全縣鄉鎮選調生中遴選。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試用期未滿的人員,不屬于遴選范圍。
(二)遴選條件
1、基本條件
要求具有履行相應職責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資格條件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30周歲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者),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2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
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訓科(桂溪鎮月陽路勞動小區內辦公樓313房間,桂溪華庭對面)。
聯系人:夏雷李中德
聯系電話:7468876674685033
(三)報名手續
1、報名時須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張;
3、工作單位基本情況證明材料(包括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等);
4、工作單位同意參加遴選的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遴選單位根據簡章規定對報名者進行審查,符合資格者填寫《墊江縣2011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調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五)領取準考證
應試者憑本人身份證于2012年1月6日到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訓科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
遴選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應達到1:3,如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經遴選機關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2。
(一)筆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100分、《政協知識》100分。
(二)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政協知識×60%
六、面試
(一)面試對象的確定,按擬遴選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時,則一并進入面試。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工作態度與成就感、自我認知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四)面試成績:面試總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輪遴選程序。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八、考察
根據遴選人數,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員(若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由遴選部門負責考察,考察內容為復查本人報考資格條件及德、能、勤、績、廉表現與遴選職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確定擬遴選人員和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由遴選單位提出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名單公示3天。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無正當特殊理由不得放棄遴選,否則將記入個人信息記錄。
十、辦理調任手續
對考察合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十一、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執行干部人事紀律,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