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社保經辦人員力量,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經市政府同意,并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的有關規定,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社保經辦輔助人員4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隸屬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副處級財政全額撥款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承擔全市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管理、市本級單位和玉東新區社會保險經辦職能,推行經辦業務“多險合一、統一征收、統一支付、統一稽核”的經辦模式,實現了一站式便民服務。曾獲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2011-2013年優質服務窗口、全區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先進單位、玉林市政務服務先進單位等30多項榮譽。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政府購買服務社保經辦輔助人員40名。其中:會計、統計輔助人員5名,醫療審核輔助人員5名,電工維護人員1名,綜合崗位輔助人員①1名,綜合崗位輔助人員②18名,綜合崗位輔助人員③1名,綜合崗位輔助人員④1名,政府采購及招投標輔助管理人員1名,人事工資管理輔助人員3名,信息技術輔助人員3名,會計管理輔助人員1名。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廣西。
四、招聘條件
(一)政治信念堅定,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具有服務精神,能為群眾提供高品質的服務,遵守工作紀律。
(四)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求的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五、報名
(一)報名方法
應聘者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相關條件進行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遞交應聘材料的方法,本次報考須本人親自報名,不接受代報名、電話報名、郵寄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
報名人員須填寫《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社保經辦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附件2),報名時須采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應聘資格。
現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A4紙):
1.《登記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有關職位條件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驗訖后退回);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未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在讀學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兼傳真):0775-2699825
聯系地址: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教育科(廣西玉林市廣場東路758號4樓420室)
郵 編:537000
(三)資格審查
1.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
2.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在接到考生報名所要求的材料后,經審核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報名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欄進行公示(廣西玉林市廣場東路758號)。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有關專業知識。筆試開考按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以上開考。如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經市人社局同意,可按招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0:00。
(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面試崗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經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開考。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當天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欄公布考生面試成績。
(三)考試地點及時間。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中載明。
七、考核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進行考核(如果考核人選比例末位成績相同,同時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八、體檢、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后,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由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如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
經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合格,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網和玉林市社會保險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崗位排名、備注等,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玉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為3年,合同期滿后,視崗位工作需要,可續簽。
(三)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員的福利待遇。月工資1700元。聘用單位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