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對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國(境)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或大學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含團干部),有培養潛質。
3.有志于從事農村基層工作,有較強的吃苦奉獻精神。
4.學習成績優良。本科學歷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到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選聘資格。
5.截止到2016年7月9日,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1年7月9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9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勝任農村基層工作。
7.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和戶籍、性別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8.在校期間未受到過紀律處分。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聘: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人員);重慶市在崗大學生村官;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其他不得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