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昆明市招錄選調生崗位
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委組織部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規定,現將2016年昆明市招錄選調生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崗位
報考2016年昆明市選調生崗位。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選調生統一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9:00-12:00,13:00-18:00,地點在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如期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統一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直接與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聯系,按照指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時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時,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所在學校推薦并蓋章的《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生)》原件;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推薦并蓋章的《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原件。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兩份(請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按照《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要求報考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復審材料。2016年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余教育序列的畢業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四、考生承諾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考生,不再進行網上確認,須在資格復審現場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嚴格按《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執行。
2.提醒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3.面試將于資格復審結束后進行,請考生密切關注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網站上發布的相關通知。
資格復審咨詢電話: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0871-63160671
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