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弘揚海門地方特色傳統文化,經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 名文藝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詳見《2016年江蘇省海門市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文藝人才崗位簡介表》(簡稱《崗位簡介表》,下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相關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對象、專業及要求
詳見附件《崗位簡介表》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到報名點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26--6月30日(9:00--11:30,14:00--17:30)。
3.報名地點: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0526室(江蘇省海門市北京中路600號)。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應聘者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②《2016年江蘇省海門市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文藝人才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可下載);③身份證、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由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snt.lss.gov.cn)、海門人事人才網(www.hmrc.gov.cn)、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http://hmwhw.haimen.gov.cn)予以公告。
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
考試由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
(一)考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由適崗評價、技能展(演)示兩部分組成。
1.適崗評價。
(1)報考崗位代碼為01崗位的考生自帶近3年內(2014年、2015年、2016年)獨立完成的能代表自己創作最高水平的書法作品原件5件參加考評。參加考評的書法作品原則上不小于4尺、不大于6尺整張。考評結束后參加考評的作品退還考生。
(2)報考崗位代碼為02、03、04崗位的考生自帶獨立創作或合作創作(創作的作品須為第一作者)的作品2件以上并注明發表(演出)和獲獎情況及證明材料(原件和照片),本人各類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3)適崗評價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
2.技能展(演)示。
適崗評價合格人員參加技能展(演)示。
(1)崗位代碼為01的崗位,技能展(演)示內容為現場創作書法作品2件,測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
(2)崗位代碼為02的崗位,技能展(演)示內容為現場進行小品表演和看圖講故事。
(3)崗位代碼為03的崗位,技能展(演)示內容為現場進行一個命題式敘事故事和一個命題式戲劇評論。
(4)崗位代碼為04的崗位,技能展(演)示內容為現場表演兩個命題式舞蹈。
(5)技能展(演)示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
(四)總成績。按適崗評價成績占30%、技能展(演)示成績占7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和考察
從技能展(演)示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取技能展(演)示成績高分者),取第一名進入體檢,體檢人員在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公告。
體檢由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工作由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
六、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門市人事人才網站、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本次招聘各階段均不進行遞補。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九、本《公告》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2219308、82100560、18921669308
監督舉報:0513- 82118612、82229392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