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教育局、招生辦,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教育局、招生辦,省屬中等職業學校,高職院校中專部: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16〕1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職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職成發〔2016〕14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大中職招生宣傳力度,規范招生宣傳,有序推進招生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招生宣傳
各級中職招生管理部門和各中職招生院校要認真做好中職招生宣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發展形勢、職業教育惠民政策、招生政策等,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各中職招生院校要創新宣傳形式,及時開通招生咨詢網站、開設招生咨詢電話,在報紙、電視等媒體集中宣傳,全方位向社會展示辦學成果、辦學特色,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全面介紹職業學校的培養目標、招生政策、招生專業、畢業生就業和升學情況,在全社會中進一步形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成才觀念,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二、強化管理,有序開展招生宣傳
(一)可開展秋季招生宣傳的學校
1.省內招生學校:在《貴州省2016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宣傳手冊》上公布的中職學校可開展招生宣傳及其相關工作,其中開展跨地區招生的學校還需持我院統一出具的招生聯系函,在批準地區開展招生宣傳和招生。
2.省外招生學校:經省教育廳批準并由我院統一公布,持我院統一出具的招生聯系函的中職學校,可在我省批準地區開展招生宣傳和招生。
(二)精心組織,統籌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各級中職招生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克服地方保護傾向,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妨礙中職學校在本地的正常招生宣傳,為各中職招生院校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對前來轄區內開展招生活動的省內外中職招生院校,要安排專人對其出具的招生聯系函和招生人員身份證明予以核準,對其招生資質、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宣傳資料等進行審核,并做好相關信息和材料的登記、備案工作;要協調所屬初中學校配合中職教育招生宣傳工作,各中職招生院校招生人員要在各級中職招生部門的統籌安排下開展宣傳,招生宣傳活動不得影響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