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他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2、體檢時,所攜帶的各類通訊工具須統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規定上交者,一經發現,按違規處理。
3、體檢時,要嚴格遵守體檢工作紀律和規定,服從組織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動聽指揮。體檢期間,嚴禁家長陪同,若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4、考生必須按規定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經體檢醫師提醒在規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6、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7、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并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8、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9、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全部項目檢查結束后,統一安排早餐。
10、女性受檢者月經期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