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學改革和招生改革的要求,結合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考試流程及內容
(一)初試:
散文寫作:考生根據所給題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運用形象思維來敘事、狀物、抒情的能力。
(二)復試:
故事寫作:考生根據所提供材料編寫故事。主要考查其創作構思等能力。
(三)三試:
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導演構思:通過導演素質測試及交談,進一步了解考生的專業潛質和藝術感覺。
(2)綜合素質測試:通過考生回答抽取的考題和考官的即興提問,以了解考生知識面、文化底蘊與素質,以及相關的專業素質與能力。
二、考試各科目分數及權重:
1、初試:散文寫作(100分)
2、復試:故事寫作(100分)
3、三試: 綜合能力測試(100分)
① 導演構思(50分) ② 綜合素質測試(50分)
三、評分:
1、筆試試卷均用封閉密號、密卷形式閱卷,每份試卷須由兩位以上教師閱卷,滿分為100分,得高分85分以上(含85分)和得低分55分以下(含55分)的試卷,由招生閱卷工作小組領導復核;
2、判分有爭議者,由招生閱卷工作小組領導組織專家進行復核;
3、面試教師組不少于三人;考官各自判分,平均分為面試得分。
4、初試、復試、三試成績相加為總分(滿分為300分)。
四、錄取:
1、根據專業總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一般按計劃數的4倍,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報經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批準,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2、專業分加文化總分為綜合分(設語文、英語分數線),依次擇優錄取。
3、文化考試分數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者,優先錄取。
4、專業考試成績前三名的考生加文化分20分,其中僅可對一項單科加10分,加分者須經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批準。
廣播電視編導(影視制作)專業
本科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影視制作方向的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考試流程及內容
(一)初試:
1、散文寫作(筆試):
通過命題作文,考查學生文字能力和運用形象思維敘事、記人、狀物、抒情的能力,考查學生的才情。
2、才能展示(面試):
通過考生藝術特長展示,了解考生藝術能力基礎。
特長展示內容包括:音樂、美術、攝影、電腦動漫(光盤形式)、DV作品短片(光盤形式)、工藝、科技及航模制作等(曾經有過的獲獎作品證書,帶原件與復印件)。
(二)復試:
綜合素質測試(面試):
(1)聲畫構思:通過素質測試及交談,進一步了解考生的專業潛質與藝術感覺。
(2)知識面測試:通過考生回答考官的即興提問,以了解考生知識面、文化素質與底蘊,及相關專業素質與能力。
二、考試各科目分數及權重:(總分200分)
1、初試:130分。
(1) 散文寫作,滿分為100分;
(2) 才能展示,滿分為30分。
2、復試: 70分
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70分。
其中:聲畫構思分數權重占80%,知識面測試分數權重占20%。
三、評分:
1、 筆試試卷均用封閉密號、密卷形式閱卷,每份試卷須由兩位以上教師閱卷,滿分為100分,得高分85分以上(含85分)和得低分55分以下(含55分)的試卷,由招生考試閱卷工作小組領導復核。
2、 判分有爭議者,由招生閱卷工作小組領導組織專家進行復核;
3、 面試教師組不少于三人;考官各自判分,平均分為面試得分。
4、 按考生初試成績分數高低序列,篩選進入復試名單。
5、 初試加復試成績為專業總分(滿分200分)。
四、錄取:
1、專業錄取按考試科目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專業合格名單,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三倍,發出專業合格通知書。
2、在學校自行劃定的文化考試分數線(含語文、英語單科最低分)的基礎上,考生按專業名次排列,擇優錄取。文化考試分數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者,優先錄取。
3、專業考試成績第一名的考生可加文化20分,其中僅可對一門單科10分,加分者須經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