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招生特點和教學的改革與發展,修訂本規程。
本專業舞臺、燈光、服裝與化妝三個方向招生統一考試錄取。入學第一學年實行基礎教學,學年結束再選方向。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燈光、服裝與化妝)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藝術設計專業和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劇場管理)專業,但復試報名時,必須填明專業的兼報順序,參照平行志愿方法錄取。
一、專業考試流程及內容(總分400分)
(一)初試:(滿分300分)
1、素描(150分):以各類物體或人物組成畫面進行單色(用鉛筆)繪畫。
2、彩畫(150分):以各類物體組成畫面進行色彩(用水粉、水彩)繪畫。
(二)復試(滿分100分):
1、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舞臺、燈光、服裝與化妝)
命題創作:根據專業要求,統一命題,進行具有一定創作性的繪畫創作。
2、劇場管理專業方向
綜合知識筆試:以廣泛的文學藝術、社會科學常識、數學和物理基礎等題目,考查學生的知識面。
3、面試(合格/不合格):以問答方式,了解考查學生的藝術常識與綜合素質。
二、評分
筆試卷評分教師不少于七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為最后得分。
初試繪畫試卷的成績與復試命題創作成績(劇場管理方向的復試為“綜合知識筆試”)相加為專業考試總分。
面試評分方法:根據考生的氣質談吐、品行印象、知識面情況給予“優、良、中、差”相應等級。面試具有否決力,面試成績 “差”即為淘汰,并應有具體評語,五位參加面試教師的共同簽名。
有下列情況者可評為面試不合格:
(1)色盲者。 (2)文化藝術基本常識考查不及格者。
(3)面試成績為“差”者。
三、錄取
根據專業總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舞臺設計、燈光設計、服裝與化妝設計三個方向一般按計劃數的四倍,劇場管理方向按五倍,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報經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批準,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舞臺設計、燈光設計、服裝與化妝設計方向)以專業總分加文化總分的45%為綜合分(設英語單科分數線),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劇場管理方向)以專業總分加文化總分為綜合分(設語文、英語單科分數線),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文化考試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要求者,優先錄取。
各專業方向考試前三名可加20分文化分,其中僅單科一門加10分。專業優秀需破格加分錄取的考生名單由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批準。
附:舞美系學生的基本素質要求:
1、誠信正直,作風正派。
2、視覺思維能力和觀察力較強。
3、感覺敏銳,有藝術領悟力。
4、基本造型能力和表達能力較強。
5、知識面較寬,關注面廣泛。
6、有創新意識、進取精神。
7、具組織、協調與溝通能力。